砖厂老板为何一夜间举家卷货款潜逃
得到客户预付的的购砖款后,原本老实厚道的砖厂老板突然一夜之间消失,一张张提砖单成为一堆废纸。7月31日,江西省于都县人民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刘文付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5000元。
被告人刘文付原在于都县梓山真空机砖厂务工。2006年8月,该砖厂的原经营者庄平将砖厂承包给被告人。刘文付在承包经营期间内,沿袭传统的销售模式,即先收货款然后陆续发货的方法,销售红砖。由于资金周转困难,第二年3月,刘文付预谋逃跑。同年4月3日,刘文付安排其侄子从梓山邮政储蓄所转账4万元到其妻子账上。4月4日晚,刘文付携款8000元,并带上妻子、小孩以及陕西籍民工逃离砖厂,后被抓获归案。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刘文付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履行合同的进程中,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款后逃逸,数额巨大,其行为已经构成合同诈骗罪。基于被告人刘文付在逃匿前未毁灭罪证,归案后,能如实交待犯罪事实,自愿认罪,法庭予以对其酌情从轻处罚,遂做出以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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