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阿克苏地区出台墙改实施意见

2008-07-25 00:00

  近日,新疆阿克苏地区出台了墙改文件,以确保“禁实”及墙改节能顺利实施。7月初,阿克苏地区行署办公室下发了《关于批转地区墙体材料与建筑节能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自治区促进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应用条例)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通知》规定,阿克苏地区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建筑工程,在工程开工前,均需缴纳发展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未经依法认定的新型墙体材料,设计部门不予设计,工程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不得使用。要求新型墙材的推广使用应严格执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促进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应用条例》的规定。《通知》还制定了地区各县(市)实施“禁实”的具体时间和相关要求,明确了各相关部门的职权范围。对违反政策的行为和现象,将严格按照《条例》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阿克苏地区《通知》的出台,对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的通知》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促进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应用条例》的精神,推进新疆节约能源、土地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提高资源循环利用率,加快新型墙体材料的发展应用,推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确保“禁实”和节能减排的实现都起到了很好的推动作用。

  据了解,新疆建材行办已将该地区的做法转发到全疆各地州市建材行业主管部门。


(中国混凝土与水泥制品网 转载请注明出处)

编辑:

监督:0571-85871667

投稿:news@ccement.com

本文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行情通立场。联系电话:0571-85871513,邮箱:news@ccement.com。

阅读榜

2025-06-19 23:2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