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市启动城乡重要建筑物抗震防灾工程实施方案

2008-07-15 00:00

  日前,新疆昌吉市启动城乡重要建筑物抗震防灾工程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城乡地震避难场所和设施,全面提高城乡抗震防灾的综合能力。

  从今年六月开始,昌吉市就对全市城乡重要建筑物抗震防灾工程进行普查、排查及鉴定。在此基础上,昌吉市力争用3年时间完成对不符合现行抗震设防标准的学校、医院、文体公共设施等公共建筑,城镇供水、供热、燃气等设施进行抗震加固改造工作。同时,要求所有新建、重建的乡镇中小学校校舍,严禁使用砼预制板,学校、医院、幼儿园、儿童和老年人福利机构和供水等生命线工程都要按8度的抗震措施进行改造,对农户的所有危旧住房予以坚决拆除。

  昌吉市副市长马贵斌说:昌吉市新审批的公共设施的建筑抗震烈度必须达到国家的强制性标准。农村的抗震安居房建设,不按照国家规定和政府规定的设防要求建筑的,政府不予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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