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亭县三项措施确保建材价格基本稳定

2008-07-04 00:00

  一是实行最高限价的临时价格干预措施。根据县情确定临时价格干预的品种,对本地砖瓦、砂石等建筑材料实行最高限价:红砖最高限价(出厂价)为每匹0.30元;小青瓦最高限价(出厂价)为每匹0.42元;洗中砂最高限价为每立方米40.00元;连砂石最高限价为每立方米13.00元;绿豆砂最高限价为每立方米40.00元。

  二是实行综合差率管理的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对其他建筑材料实行综合差率管理:建筑用钢材、木材不含直接运杂费进销综合差率最高不超过4%;水泥不含直接运杂费进销综合差率最高不超过5%;玻璃不含直接运杂费进销综合差率最高不超过12%;外地砖、瓦、砂石不含直接运杂费进销差率最高不超过8%。

  三是实行规定限价和提价申报制度相结合。凡因成本上升需要调整价格的,必须如实向县物价局书面报告,并提供成本变化的相关有效资料,物价局将在规定时间内按定价成本监审一般技术规范实施成本监审后尽快予以调整。并要求各经营业主不得擅自涨价,违者将予以坚决查处,确保价格干预措施的贯彻落实。(


(中国混凝土与水泥制品网 转载请注明出处)

编辑:

监督:0571-85871667

投稿:news@ccement.com

本文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行情通立场。联系电话:0571-85871513,邮箱:news@ccement.com。

阅读榜

2025-06-21 20:22: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