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举办节能减排、推广预拌砂浆培训班

2008-06-17 00:00

  根据商务部、建设部等六部门关于在部分城市限期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工作的通知(商改发[2007]205号)要求,珠海市从2008年7月1日起禁止在施工现场使用水泥搅拌砂浆,在工程中使用预拌砂浆(含干拌砂浆和湿拌砂浆)。为使社会各界对预拌砂浆知识有充分的了解和认识,有效促进我市推广预拌砂浆工作,市建设局牵头,市散装水泥办公室具体组织市、区(经济功能区)建设管理部门及设计、房地产开发、监理、施工、混凝土和砂浆生产等企业管理人员,于5月30日举办了一期《珠海市节能减排、推广预拌砂浆培训班》。此次培训班突出三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领导高度重视。市建设局唐成伟副局长在培训班上作了重要的讲话,他指出,禁止在城市施工现场搅拌砂浆,推广使用预拌砂浆,是施工技术的一场革命。有利于减少建筑裂缝,提高工程质量和施工效率;有利于充分利用工业废弃物,实现资源的综合利用,提高散装水泥使用率;有利于减少噪音和粉尘污染,促进文明施工,保护城市环境;它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内容之一,也是节能减排系统工程之一。并强调,建设系统管理人员要不断加强学习,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实施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同时把先进的节能理念和科学的节能技术融会贯通到我们的实际工作中,大力推动全市建筑节能工作,为构建节约型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二是邀请权威专家作专题讲课。中国散协干混砂浆专业委员会常务副主任王新民教授在培训班上讲解了预拌砂浆的特点及目前我国发展预拌砂浆政策和应用情况,并结合预拌砂浆在建设工程中的应用实例进行分析;江苏省常州市散装水泥办公室主任尤大晋高级工程师总结常州市预拌砂浆发展经验,重点对砂浆企业建立过程及管理模式进行了分析。专家的讲课内容,对我市在推广预拌砂浆工作中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三是组织学员与专家进行问答交流。学员们纷纷结合珠海市实际向专家进一步咨询相关行业政策及专业知识等问题,专家们逐个进行了详细的解答,交流气氛深厚。通过广泛的交流,使行业管理人员充分了解和认识预拌砂浆,更是为全市推广应用预拌砂浆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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