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汉中市:重建建材价格不得超过灾前

2008-06-16 00:00

  陕西省汉中市政府日前出台规定,要求宁强县、略阳县重建、新建建筑抗震标准按烈度8度设防。

  农村受灾群众建房每户按2万元标准补助。受灾群众建房所需水泥、钢材、砖瓦、砂石等建筑材料价格不得超5月11日灾前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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