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商品混凝土市场应有序竞争

2008-04-17 00:00

  随着咸宁市经济的快速发展,咸宁市建设又迎来了一个鼎盛时期,它给建筑业注入了新的活力,并且带动了相关产业的快速发展。然而,在这种大好形势下,建筑商品混凝土供应市场,却出现了低价竞争的混乱局面。

  据了解,商品混凝土的价格执行市场指导价,由有关主管部门对建筑市场材料进行综合评定,并考查周边城市的价格后,最终形成的销售价格。商品混凝土的价格只能低于市场指导价,而不能高于市场指导价。

  为了抢占市场份额,一些生产企业擅自提高价格,扰乱市场价格。在以高于市场指导价向施工方销售时,对混凝土的价格一降再降,有意压低价格,给施工方误认为价格下降幅度大,因此,造成市场无序竞争。

  有关人士认为,市场指导价格虽然是保证混凝土质量的最低价格,在实际市场行为中,根本没有条件去执行。企业不按套路出牌,任何形式的规范都是形同虚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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