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将在城区推广使用商品混凝土

2008-04-12 00:00

  近日,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从今年起,张掖市将在城市规划区推广使用商品混凝土。

  商品混凝土就是把混凝土从备料、拌制到运输等生产环节,从传统的现场施工中脱离出来,通过高度专业化的集中批量生产,成为一个独立核算生产的建材商品。因其在保障工程质量、降低能耗、节省施工用地、改善劳动条件、减少环境污染等方面益处颇多,已得到广泛推广。按照《张掖市商品混凝土管理实施办法》规定,凡在张掖市城市规划区内,建筑面积在2000平方米以上或三层以上房屋建筑工程,单位工程或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混凝土总量超过500立方米或一次性浇筑总量超过10立方米混凝土的分项工程,要求使用商品混凝土。凡没有取得《商品混凝土使用备案表》的工程项目不得开工;对在招标文件中已经明确使用商品混凝土的工程项目,参建各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拒绝使用商品混凝土。


(中国混凝土与水泥制品网 转载请注明出处)

编辑:

监督:0571-85871667

投稿:news@ccement.com

本文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行情通立场。联系电话:0571-85871513,邮箱:news@ccement.com。

阅读榜

2025-06-21 09:34: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