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平市商品混凝土管理规定》通过审议

2007-01-13 00:00

  1月12日下午,开平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次会议。会议由开平市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赵瑞彰主持,开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司徒振波、阮卫国、黄旭征、司徒尧滚、吴年积、余荣深及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了会议。开平市市长吴平超、法院院长冯惠祥、检察院检察长罗锦达等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并通过了开平市政府提请审议的《开平市商品混凝土管理规定》。 会议认为,该规定的实施有利于提高建设工程质量,减少城市噪音和粉尘污染,保护和改善环境。会议提出,开平市政府以及有关职能部门要贯彻执行这个规定,认真做好宣传和依法推广应用工作,及时根据市场的需要合理设置生产企业,对该市商品混凝土的生产、销售、使用进行全面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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