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期间锦州所建住宅楼近七成节能

2008-01-28 00:00

  十五”期间,在锦州市所建的民用建筑中,节能住宅楼占整个面积近七成。节能,正成为锦州市住宅楼建设的主题。

  从2001年开始建设节能住宅,“十五”期间,锦州市共建民用建筑465.7万平方米,其中住宅楼352.86万平方米,建节能住宅楼面积322.5万平方米。按节能50%标准建设比较典型的有:巴黎豪苑、盛世家园、辽工东苑、万通公寓、天兴新大陆、兰溪谷花苑、瑞士家园、在水一方等住宅小区。渤海大学新校园27万平方米公建项目,也都是按节能标准设计建设的,其中图书馆项目被建设部评为建筑鲁班奖。

  记者了解到,在建设“节能”住宅楼的同时,2001年,锦州市建委转发了省建设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建筑节能工作开始起步。2002年出台《关于开展新型墙体材料开发应用和限制使用黏土砖的实施意见》,安排了“禁实”时间表。同时大力发展新型墙体材料,使新型墙体材料的生产能力超过2亿块标准砖数量,其中粉煤灰烧结承重砖9000万块,砌块50万立方米(承重的20万立方米,非承重的30万立方米),新型墙板20万平方米,完全满足了锦州市各种墙体材料的需求。2005年按国家和省对公共建筑实施节能的要求,该市建委下发了《关于严格贯彻执行〈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通知》,至此,锦州市所有民用建筑全部按建筑节能标准设计和施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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