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积极推进节能财税政策体系

2007-10-10 00:00

  9月23日,在“金融产业促进节能减排目标实现”研讨会上,国家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苏明作了“能源财政政策思路”的主题报告,并提出我国今后能源财税政策的发展方向。

  苏明认为,未来应该重点在5个方面作出努力:一是整合预算内投资和国债投资,加强能源投资及对国家能源基地的支持力度;二是完善环境税费政策,提高排污费标准,拓宽排污费专项资金的使用方向;三是加快推进资源税费改革,建立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保护机制;四是充分利用财政补助和贴息等财税政策,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五是积极推进包括所得税、进口税在内的节能财税政策体系。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能源财税政策的演变大体经过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从改革开放初期到1993年。在此期间,中央和地方通过出台大量措施支持能源和交通的发展,我国能源供给明显提高,能源短缺状况得到改善。

  第二阶段是从1994年到2004年,国家财政政策和税收政策朝着逐步规范的方向发展。1994年,市场型经济体制建立后,包括能源在内的一些优惠政策逐渐减少和取消,在这期间,我国能源供给情况逐步好转。

  第三阶段是从2005年开始,我国能源形势发生了变化,电力、煤炭供应紧张。在这个大背景下,我国财政政策、税收政策开始向能源倾斜。

  改革开放和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财力发生了很大变化。2007年,我国财政收入增加到3.94万亿元,预计今年财政收入将突破5万亿元,这对促进节能减排目标的实现将起到积极作用。

  苏明认为,在当前和今后几年,我国财政政策的总体定位,仍是稳健的财政政策,长期建设国债不会取消,在未来财政收入增长比较看好的趋势下,中央本级预算的投资会继续增加,长期建设国债和预算投资的重点大概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未完工程;二是“三农”;三是环保和节能;四是包括西部开发、东北振兴、中部崛起在内的一些重要产业和项目。我国家整体财政政策以支持经济企业的发展,包括科技、环保等为重点。

  近年来,我国陆续出台一些新措施,如能源税、消费税、增值税、所得税、进口关税和出口退税等。在收费和激励方面也有新举措,包括排污费、资源补偿费、电力建设基金、三峡建设基金、三电基金、农网还贷资金、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能源基地建设基金。此外,还有绿色政策,包括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节能技改专项资金、农村沼气国债支持项目、地方财政补贴,以及去年出台的石油特别收益金。

  苏明对记者介绍说,今后若干年,我国能源财税政策将整合预算内投资和国债投资,对于我国能源的发展,尤其要加强节能减排支持力度。

  第一,国家能源扩大投资,整体上把能源作为重要投资方向。第二,在能源投资安排当中,要把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和节能作为一个重点。第三,中央本金进行投资,包括国债投资,应该向一些能源基地倾斜。第四,中央的本金转移支付要加强完善。这是一个很大的问题,在整体上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完善的过程中,应该考虑将节约能源和环境保护作为转移支付的一个重要因素。包括一般性的转移致富和各类专项拨款,应该把节能减排作为重要因素。

  苏明表示,今后我国将积极推行节能财税政策体系,开展关于增值税、出口退税、分税制及预算管理的改革。尤其在节能减排方面,将根据企业表现,对其实行包括所得税、进口税在内的税费方面的奖励和惩罚。

  苏明透露,我国正在研究制定中的改革方案包括:计划提高资源税征收标准,并在长期内将从量计税改为从价计税;由国家垄断矿业权一级市场,对已经形成、尚未占用的矿业权通过招投标进行拍卖,要求无偿占用矿业权的个人或单位交纳探矿权和采矿权费用,取得的费用由中央和地方按照二八比例分成;对能源产品的使用单位征收能源税,促使其节约能源。


(中国混凝土与水泥制品网 转载请注明出处)

编辑:

监督:0571-85871667

投稿:news@ccement.com

本文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行情通立场。联系电话:0571-85871513,邮箱:news@ccement.com。

阅读榜

2025-06-19 12:3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