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国土局四项措施规范窑业用地管理
为进一步规范窑业用地管理,滨海县局大力实施四项措施,规范窑业用地管理,取得了显著效果。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该局采取上门宣传和集中培训等方式,向窑业主宣传《土地管理法》和《矿产资源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取土报批程序,增强窑业主依法用地的法律意识。
二是严格依法管理。该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专门成立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领导小组,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负责处理相关事宜以及突发性事件,并定期开展监督检查。
三是全面清查整改。组织人员对所在辖区内砖瓦窑厂全面排查摸底,逐一弄清窑厂业主简况,生产规模,占地面积及类型,取土来源、相关手续办理情况,建立翔实的资料台帐。
四是实行以证管理。为确保窑业主合法生产和经营,砖瓦窑厂实行严格的《采矿许可证》年检制度。规定砖瓦窑厂年检必须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如实填报当年生产、管理等情况。坚持对砖瓦窑厂取土范围每年划定一次,坚持“一勘六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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