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即将实施

2007-07-31 00:00

  记者昨从青岛市建管局获悉,从8月1日起,《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将开始实施,今后,企业利用资质进行违法违规行为,最高将被处以3万元的罚款。

  据悉,根据新规定,工程监理企业如存在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与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将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按照合格签字;涂改、伪造、出借、转让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等行为的,将处以最高3万元的罚款,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除了即将于8月1日实施的《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外,建设领域有关资质管理的两部新法规也将于9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两部新法规分别是《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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