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溪加强砖瓦行业税收管理

2007-06-08 00:00

  一是加强税源摸底工作,提高管理目的性。积极与供电、外经贸等部门联系,取得砖瓦企业耗电、窑门等基本数据,掌握企业窑型、产品类别。同时通过实地调查,测算单位砖瓦耗电量,掌握企业实际生产规模。

  二是以评促管理,提高管理力度。根据掌握的基本情况,对砖瓦行业实行以电控税,结合窑门数量、地域差别等因素进行纳税评估。与市砖协会联系,召开集体约谈,讲解政策,督促纳税人自查,42户砖瓦企业自查补报税款42万元,为2006年度砖瓦企业税款的25.78%。

  三是推行一般纳税人管理,提高日常管理水平。对销售额达到规定额度的要求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目前一般纳税人数量已从0户增至24户,同时督促其健全财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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