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莱扩大预拌混凝土推广使用范围

2007-05-22 00:00

  日前,从蓬莱市建设管理局获悉,该市预拌混凝土推广使用范围进一步扩大,今后新开工工程在办理招投标手续、施工许可证时,必须在资料中呈报预拌混凝土使用计划。

  该市自2004年逐步推广使用预拌混凝土,对减少环境污染、降低噪音起到了应有的作用。为进一步强化预拌混凝土的推广使用,从5月中旬开始,其使用范围由建成区、登州工业园、南王工业园扩大至经济技术开发区。在此范围内,一律严禁现场搅拌混凝土,强制使用预拌混凝土。在规定的范围内,新开工工程在办理招投标手续、施工许可证时,必须在资料中呈报预拌混凝土使用计划,否则不准进行招投标,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建管、城建监察、质监等职能单位以及监理企业要做好工程施工中预拌混凝土的监管工作。否则,哪个环节把关不严、出现问题,就追究哪个环节责任单位、责任人的责任;同时,由建管处和城建监察大队联合执法,定期现场检查预拌混凝土推广使用情况,一旦发现不按要求实施的建设工程,按照有关规定立即责令停工并限期改正,否则对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进行处罚,决不姑息迁就,以确保预拌混凝土的推广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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