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上海混凝土协会关于理事单位增补及理事调整提议的说明
随着近几年上海预拌混凝土行业的发展,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在不断增加,为体现协会为全行业服务,有必要增加理事会中民营企业代表的名额。鉴于五届一次会议以来部分理事单位的理事代表工作调动等原因,也应对其作相应调整(详见本提议说明)。现根据上海市混凝土行业协会章程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五条、第三十二条规定,将增补(调整)的理事单位及理事人选,提请五届二次理事会审议确认,并在下次会员代表大会上通报。
2. 选举王宝海、沈为公同志为第五届理事会常务理事。
上海市混凝土行业协会
关于理事单位增补及理事调整提议的说明
上海市混凝土行业协会 2006年12月19日 |
||||||||||||||||||||||||||||||
(中国混凝土与水泥制品网 转载请注明出处)
编辑:
监督:0571-85871667
投稿:news@ccemen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