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张家港:预拌混凝土全面推行
按照张家港市建设局出台的《关于限期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的实施意见》,从7月1日起,市区二环路以内、各经济开发园区内(不含保税区)新开工的建设工程以及各镇建成区内新建和改造的公共建筑,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对因特殊情况确需在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的,须报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机构批准,并应当采取有效的防尘、隔声等措施,符合有关环境保护、环境卫生管理规定和国家标准。
预拌混凝土是建设部推广的十大重点应用项目之一,与现场搅拌混凝土比较,预拌混凝土具有显著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应。它不但可提高混凝土质量,延长工程使用寿命,亦无需在现场堆放搅拌混凝土所需材料及中转材料,并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噪声、粉尘、污水等污染。
随着预拌混凝土在张家港市的全面推行,该《实施意见》对从事预拌混凝土生产的企业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求企业在标准化管理、计量、试验、工序控制、质量检验等方面严格执行国家规范标准和相关规定,定期进行原材料和产品的性能检测,确保预拌混凝土质量。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也将依法对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的质量安全行为、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等进行检查、监督、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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