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青岛:06年第一次全区预拌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企业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预拌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质量管理规定》,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于2006年5月23日-5月31日对全区预拌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企业进行了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预拌砼企业 (一)、基本情况: 共对10家预拌砼企业进行了检查。总的看来,我区大部分预拌砼生产企业组织机构合理,技术人员配齐,试验室管理比较规范,技术文件比较齐全,生产现场原材料分类堆放合理、现场计量基本准确,供应的砼方量达到要求,生产的砼质量能够保证。 (二)、存在的问题: 共下达《整改通知书》10份,提出《整改意见》60条,发现存在的主要问题: 1、三方见证资料普遍不齐; 2、部分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外加剂检验批次不够,以抽检代替按批检测; 3、个别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水泥检测批次严重偏少,如青岛隆都混凝土公司截止6月份共生产4万方混凝土,而台帐记录只检验了8份水泥; 4、个别企业搅拌楼实际配料与《配料通知单》相差较大,搅拌楼配料计量误差较大; 5、个别企业搅拌楼实际用的水泥品种与《配合比通知单》、《配料通知单》水泥品种不符,如青岛华欧砼业公司; 6、个别标准未及时更新,少数设备(如温度计等)未及时检定; 7、现场抽检砼坍落度与《配合比通知单》不符; 8、少数企业砼配合比偏少。 二、预制构件厂 (一)、基本情况: 共对2家预制构件企业进行了检查,总的来看, 这2家预制构件厂组织机构合理,技术文件配齐,生产的预制构件质量能够得到保证。 (二)、存在的问题: 共下达《整改通知书》2份,提出《整改意见》12条,发现存在的主要问题: 1、《质量手册》未及时更新; 2、钢筋报告评定依据与试验依据混淆; 3、委托单标准填写不齐全、不明确; 4、部分仪器设备未进行状态标识; 5、水泥进场台帐记录不全; 6、检测报告的格式未使用山东省统一表格。 三、管理较好和较差的单位 青岛正友砼业公司、山东兴华建设集团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均能够严格按照《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质量管理规定》(青建管字[2006]5号)、《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预拌砼企业诚信等级考评管理办法》规定执行,使混凝土产品质量得到较好的控制。经研究给予上述两家企业通报表扬。 青岛硕丰砼公司开发区分公司试验室管理不健全,部分项目未按标准检测,试验资料不规范,试验室对搅拌站的生产监控不严,给商砼质量带来隐患。经研究给予青岛硕丰砼公司暂停备案,对其存在的问题质监站将督促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具体备案时间待复查合格后决定。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使用的水泥、外加剂必须严格按批检测,水泥、外加剂、砂石等原材料变化后应及时调整配合比。 (二)、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搅拌楼实际配料必须按照《配料通知单》进行。遇到砂子含水率变化、砂中含卵石较多等情况,可调整配料比,但必须在提前试验的基础上,并做好记录。 (三)、认真按照《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质量管理规定》要求,施工现场试块留置及试压时作好三方见证工作。 (四)、认真履行合同约定,及时、保质保量提供混凝土。 质监站要求各预拌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企业认真学习被表扬单位好的经验和管理方法,进一步强化质量意识,及时更新管理手册,对这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作认真的整改,尽快消除隐患,提高产品质量,确保工程结构安全,全面提高我区的整体工程质量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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