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郑州市政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要求使用预拌砼等

2006-05-16 00:00

      今后,在市区内进行市政工程施工不得随意而为之了。5月1日正式实施的《郑州市市政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道路、桥梁等市区市政施工现场,要控制施工噪音、设置公示标牌等。

    《规定》要求,中心城区、新市区范围内的工程施工现场应当使用预拌混凝土及预拌砂浆,不得现场搅拌混凝土等物料。除抢险、抢修外,医疗区、文教科研区、居民区等区域在夜间(22时至次日6时)不得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等。

      施工单位若违反本规定,将被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相应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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