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宁德城区推广全面实施预拌混凝土

2006-04-27 00:00
      25日,宁德市建设局有关负责人在相应的场合表示,将加大行政执法力度,推进宁德城区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工作的全面实施。

  该负责人称,今后城区建筑工程招投标中,都将明示必须使用预拌混凝土;在办理施工许可时,将审查其报备的材料是否按市政府有关文件规定,提供预拌混凝土有效供货合同。同时,市招投标办在审查招标文件时,将明确工程量清单按预拌混凝土编制。针对目前部分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提出宁德预拌混凝土属独家经营和价格存在不合理等问题,该负责人也明确表示,将组织调研,实行“价格阳光工程”,以听证会的形式接受社会监督。

  使用预拌混凝土能够优化城市环境,提高工程质量,提高劳动生产率。福建省政府曾于2003年8月以政府令的形式,公布施行福建省发展散装水泥管理办法。宁德市政府也于2003年9月发布宁德市预拌混凝土管理规定,自2004年12月1日起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可是,由于工程建设单位认识上的差距和实际施行中建设成本会相应提高,故该项目工作在我市实际施行中困难重重,城监执法过程中,也受到多方阻扰。

  由于该市在推进该项目工作时进展缓慢,省政府领导在执法检查的报告中做出批示,有关职能部门也曾向我市发出整改函,我市政府领导对此高度重视,要求认真整改、落实。

  据了解,宁德城区使用预拌混凝土的区域为:东至金蛇头、兰田,西至金涵水库、南漈公园,南至蚶岐,北至濂坑。记者获悉,由市建设部门主管的“华庭小区”建设工程已率先使用预拌混凝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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