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开发区新项目商品混凝土普及率达到100%

2005-12-02 00:00

      据来自山东开发区工程质量监督站消息,今年以来,开发区从强化“源头”管理入手,不断加大推广使用商品混凝土工作力度,取得可喜成绩,截止目前,全区新开工建设项目商品混凝土使用普及率达到100%。

  据了解,商品混凝土是指由具有一定资质的企业在规定的区域内生产、专门供应给建筑开发商的混凝土。多年来的实践证明,大力推广使用商品混凝土是提高建设工程质量、减少环境污染、降低城市噪音的一项十分有效的重要举措。区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人对记者介绍说,今年以来,全区为切实维护好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和建设、施工单位的合法权益,建设管理部门着重从强化源头管理措施入手,规定城市规划区内所有新建工程必须使用商品混凝土,严格禁止在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按规定应当使用商品混凝土的建筑工程,确因特殊情况不能使用的,建设单位必须提出书面申请,经建设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在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为了确保商品混凝土推广使用工作取得理想成效,我区还明确规定,凡是在城市规划区内应当按规定使用而未经批准擅自现场搅拌的建设工程,除不予办理开工报告、不予办理监督手续及工程验收备案、不予办理房产证外,还要按照有关规定对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及施工单位进行必要的处罚,并责令停工、限期改正。

编辑:

监督:0571-85871667

投稿:news@ccement.com

本文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行情通立场。联系电话:0571-85871513,邮箱:news@ccement.com。

阅读榜

2025-06-19 16:5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