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东水泥: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的进展公告

冀东水泥 · 2021-05-06 09:03

2021年5月6日,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发布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的进展公告,具体内容如下: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冀东水泥)于2021年4月1日披露的《冀东水泥吸收合并金隅冀东水泥(唐山)有限责任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之“重大风险提示”中,详细披露了本次交易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及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尚未发现可能导致公司董事会或者交易对方撤销、中止本次交易方案或者对本次交易方案作出实质性变更的相关事项。

一、本次重组的具体情况

冀东水泥拟向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吸收合并金隅冀东水泥(唐山)有限责任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冀东水泥,证券代码:000401)及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冀东转债,债券代码:127025)自2021年3月18日开市时起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3月18日和2021年3月25日披露的《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1-032)及《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停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34)。

2021年3月31日,冀东水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冀东水泥吸收合并金隅冀东水泥(唐山)有限责任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冀东水泥吸收合并金隅冀东水泥(唐山)有限责任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4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2号一停复牌业务》等相关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及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1年4月1日(星期四)开市起复牌。

二、本次重组进展情况

自本次交易的重组预案披露以来,公司及相关各方有序推进本次交易的各项工作。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交易所涉及的标的公司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有关后续审批及信息披露程序。

三、风险提示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3号一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首次披露重组方案后,应当每30日公告一次本次重组的最新进展情况,直至发出召开股东大会通知。

本次交易事项尚需履行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并需经有权监管机构批准后方可正式实施,能否获得批准或核准存在不确定性,最终获得批准或核准的时间也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6日


编辑:崔志敏

监督:0571-85871667

投稿:news@ccemen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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