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下属子公司以自身的固定资产作为租赁物,采取售后回租形式向融资租赁公司或银行申请融资,担保方式将采用由本公司为子公司提供信用保证、公司所持子公司股权质押、子公司资产抵押等途径。上述融资租赁业务涉及的资产净值合计不超过20亿元(含20亿元),其中向单一机构主体申请融资额不超过10亿元(含10亿元),拟融资规模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融资期限不超过五年(含五年)。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发行不超过20亿人民币(含本数)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期限不超过3年(含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