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河南强力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从先申报再核准,改为先批债再备案。天瑞一下发行50亿元企业债,用于购买水泥企业股权,上半年全部完成。...
去年以来,河南强力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从先申报再核准,改为先批债再备案。天瑞一下发行50亿元企业债,用于购买水泥企业股权,上半年全部完成。...
近日国家统计局公布8月份水泥产量2.15亿吨,同比增长-4.2%;1-8月份累计产量15.05亿吨,增长为-5%。从数据表现来来看,产量降幅有企稳迹象。水泥价格跌至现水平已近两个月时间,随着旺季临近加上政策刺激,水泥股或迎来季节性反弹。...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金隅股份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获得审核通过。...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
华菱钢铁(000932)9月7日晚间公告,公司于2015年9月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2015年上半年,金隅股份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180.6亿元;实现主营业务毛利率27.4%;实现净利润10.2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5亿元,实现基本每股收益0.22元。...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年以来,经济形势严峻,许多企业受到影响而面临着危机。四川省星船城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船城公司”)是资中县一家大型水泥生产企业,在宏观经济下行影响下,水泥市场需求急剧下滑,全省的水泥价格大幅下降,让星船城压力倍增。在这种情况下,星船城公司采取对外强化销售、积极开拓市场,力争销量不下滑;对内全力以赴降成本,提升技术指标,狠抓采购降成本缩小与优势企业的成本差异,同时加强与金融及供应客户沟通,寻求理解和支持,确保系统稳定。星船城的保增长攻坚战,仅仅只是资中县经济发展的一个缩影。...
上半年,福建水泥共生产熟料243.92 万吨,生产水泥 327.51 万吨,同比分别增长-6.79%和 5.53%。销售商品(不含福润销售公司销售华润水泥福建大区产品)329.52 万吨,同比增长 3.10 %。...
河北公布环境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 ,列入“黑名单”的环境违法企业,将受到12项联合惩戒。其中包括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限制担任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等惩戒措施。...
8月25日,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发布公告,目前,公司及中介机构正在积极推进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工作。由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尚需进一步论证,且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申请,将于2015年8月26日(星期三)开市起继续停牌。...
8月26日,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就其独立董事近日与拉法基中国海外控股公司签订《盈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二)》发表独立意见。...
日前,北京仟亿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郑两斌受邀参加CCTV证券资讯频道《聚焦新三板》栏目。作为新三板节能减排第一股,仟亿达董事长郑两斌当天与主持人及点评团嘉宾一同对新三板进行了解读。...
根据福建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煤电”或“收购人”)与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被“本所”)签订的《证券法律业务委托协议书》,本所接受福建煤电的委托,指派周梦可、魏吓虹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担任福建煤电收购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水泥”或“上市公司”)部分股份(以下简称“本次收购”)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或“君合”)接受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塔牌集团”)的委托,作为公司实施《2015-2019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试点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4号: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34 号备忘录》”)等中国(本法律意见书所指“中国”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现行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就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规范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至 2019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草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交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34 号:员工持股计划》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交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34 号:员工持股计划》等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15-2019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进行了认真审核。...
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2019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议案》,其中关联监事陈毓沾先生回避表决。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共创共享的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管理者和员工的积极性,提升公司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实现公司、股东和员工利益的一致性,提高公司核心竞争能力,推动公司稳定、健康、长远发展,公司拟定了《2015-2019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根据《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8月8日以短信、邮件及专人送达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通知》。2015年8月13日,公司在塔牌桂园会所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钟烈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位,实际出席董事7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并表决。...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7月16日接到实际控制人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福能集团”)的通知,福能集团通过其全资子公司福建省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煤电”)增持了公司部分股份。...
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暂按 5%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税后每股现金红利 0.03705元;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按 10%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税后每股现金红利 0.0351 元;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账户按 10%税率代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 0.0351元。...
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转让股票时,中登上海分公司将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实际应纳税额,超过已扣缴税款的部分,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登上海分公司,中登上海分公司于次月 5个工作日内划付本公司,本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在2015年7月31日、8月3日连续2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20%,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会议对所列议案进行了审议,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对冀东水泥铜川有限公司增加资本金的议案》。...
经本公司于 2014 年 9 月 30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七十七次会议审议,同意本公司以现金 2945 万元受让陕西秦岭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秦岭水泥”)全部资产及负债,交易的实施方式为秦岭水泥全资子公司冀东水泥铜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铜川公司”)承接秦岭水泥资产(含负债) 、业务和员工,待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获准实施时,将该子公司的股权连同秦岭水泥体内其他的资产(含负债)出售给本公司。同日,本公司与秦岭水泥签署了《资产转让协议》;2015 年 4 月 1 日,秦岭水泥收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文件,证监会核准了秦岭水泥重大资产重组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冀东集团”)通知,冀东集团将持有本公司部分股权办理了质押手续,具体如下:因融资需要,冀东集团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7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00%)质押给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并于2015年7月2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限自2015年7月24日起至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办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之日止。...
本公司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347,522,91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50 元(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新股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45 元;持有非股改、非新股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0.475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对于 QFII、RQFII 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根据上市公司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现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补充信息如下:截至目前,本公司及实际控制人 LafargeHolcim Ltd确认不存在涉及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经公司自查并向实际控制人发函询证,不存在涉及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经申请,公司 A股、B股股票于2015年8月7日复牌交易。...
因本公司 A股股票交易于 2015年 8月 3日、4日、5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情形。...
2014年7月15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与授予数量的议案》,同意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与授予数量分别调整为 9.06元和 4,366,240份。2014年 7月 15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公司第一期行权条件已满足,同意激励对象行权,可行权激励对象 15名,对应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 1,091,560份。...
金圆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决定于 2015 年 8 月 24 日召开公司 201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需要,经本次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互助金圆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互助金圆”)向湖北京兰水泥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兰溪市兰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售太原金圆 100%股权和朔州金圆100%股权。本次股权转让的价格以天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所出具的【天源评报字(2015)第0215】、【天源评报字(2015)第0213】评估结果,以及公司截至2015年6月30日的资产情况作为定价参考,经双方协商一致,太原金圆100%股权转让金额为13,600万元,朔州金圆 100%股权转让金额为16,400万元。...
金圆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互助金圆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互助金圆”)是青海省水泥产能排名第一的水泥企业,在青海地区已具有良好的品牌效应和较高的市场占有率等优势,为公司后续整合资源、强化区域优势打下扎实的基础。根据公司战略发展目标,互助金圆将收购青海省西宁市、海东市部分混凝土公司,延伸产业链,稳定水泥销售渠道,进一步做大做强水泥业务,实现上下游产业共同发展,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和整体盈利能力。本次互助金圆在青海地区收购相关资产情况如下:互助金圆先对青海博友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海博友”)进行增资,再由青海博友及其分子公司出资收购青海宏信混凝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海宏信”)、青海威远混凝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海威远”)、互助县渊隆混凝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互助渊隆”)主要资产。...
自 2014 年以来,由于受宏观经济增速放缓、房地产新开工和基建投资不足等影响,全国多数地区的水泥市场出现量价齐跌情况,2015年上半年全国累计生产水泥同比下降5.3%,加上水泥总体产能过剩、需求减少,导致水泥市场竞争愈加激烈。然而,这种激烈的市场竞争是在平台期内的水泥行业所必须经历的,也是寻找战略重心、开展兼并重组提高集中度,构建新的行业格局的过程。综合考虑国内宏观环境、地区经济发展以及水泥行业发展趋势等因素,根据金圆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方向,公司将对自身的水泥业务发展地区进行部分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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