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29日,安徽省国资委在芜湖海螺国际会议中心组织召开推进省属企业“走出去”工作座谈会。合肥市国资委、芜湖市国资委、安庆市国资委等14家市国资委监管机构,马钢集团、铜陵有色、江汽集团、海螺集团等26家省属企业代表参加了会议。...
2015年10月29日,安徽省国资委在芜湖海螺国际会议中心组织召开推进省属企业“走出去”工作座谈会。合肥市国资委、芜湖市国资委、安庆市国资委等14家市国资委监管机构,马钢集团、铜陵有色、江汽集团、海螺集团等26家省属企业代表参加了会议。...
经公司于 2012年 9月 6日召开的 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 2012-2014年股东回报规划如下:未来三年内(2012 年度-2014 年度),在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股利分配条件时,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且在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在满足上述现金股利分配的基础上,公司可以根据累计可供分配利润、公积金及现金流状况,以公司发展规模与股本相适应的原则,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并在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在成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本降低方面,通过采取加强煤炭集采等方式降低原燃材料采购价格;通过加强技改技措、优化生产工艺、深化节能降耗。报告期吨水泥销售成本比去年有所下降。在市场运作方面,公司积极进行市场研判与分析,产品全方位覆盖基建工程、房地产、民用三大主渠道,客户群体大幅增加,客户结构、渠道结构和品种结构明显优化。...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经 2006 年 4 月 24 日召开的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2006 年 5 月 22 日,冀东水泥公告了股改实施公告。2006年5月24日,冀东水泥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完毕,冀东水泥股票复牌。...
股权分置改革对价方案概述:本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冀东集团”)和其他非流通股股东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支付112,299,289股股票对价,即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获付3.2股对价股份。...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7月9日下午收市后接到控股股东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冀东集团”)的通知,其计划自2015年7月10日至2015年9月30日增持公司部分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7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发布的2015-036号公告)。...
公司(以下简称“冀东水泥或公司”)签订的法律顾问聘任合同,本所为冀东水泥提供证券业务法律咨询服务。鉴于冀东水泥控股股东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控股股东”)近期增持公司股份,其拥有权益的股份已超过公司发行股份总数的30%,为此,本所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及《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宜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文件(以下简称“51号文”)之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2013年 8月 31日,本集团之非全资子公司华新水泥西藏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 79%,以下简称”华新西藏”)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日喀则地区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日喀则分行”)签订了《保证合同》。该《保证合同》的主合同为西藏日喀则高新雪莲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雪莲”)与中国银行日喀则分行签订的借款金额为 200,000,000元的《固定资产借款合同》。根据该《固定资产借款合同》以及《保证合同》,项目建设期间由华新西藏对该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高新雪莲以其享有所有权并有处分权的全部资产向华新西藏提供反担保。高新雪莲于 2014年 2月份向中国银行日喀则分行提取借款 200,000,000元,《担保合同》实际生效。截至 2015年 6月 30日,华新西藏担保承诺余额为 200,000,000元,本集团按照对华新西藏的持股比例应当承担的关联方担保承诺余额为 158,000,000元。...
公司第一大股东 Holchin B.V.之实际控制人豪瑞公司(Holcim Ltd)已更名为 LafargeHolcim Ltd。三董事会讨论与分析2015年上半年,全国水泥产量 10.77亿吨,同比下降 5.3%;受市场竞争激烈导致水泥价格下降的影响,上半年水泥行业利润总额为 132.65亿元,同比下降 61%(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报告期内,公司通过构建以“互联网+”技术为核心的差异化营销体系,逐步提升产品在主核心市场的份额,实现了水泥及商品熟料 2,329万吨的销售量,较上年同期增长 1.4%;通过实施采购变革、对标管理、严控费用支出等措施,公司水泥产品成本同比下降 6.4元/吨。但国内水泥需求低迷且同比下降,加之水泥产能严重过剩局面下市场恶性竞争的影响,致使公司主导产品的价格大幅下挫,给公司的生产经营带来了非常大的压力。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6,450,406,914元,同比下降 11.24%;利润总额 188,552,924元,同比下降 76.66%;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88,830,500元,同比下降 82.34%。...
2015年 9月 6日,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或“华新水泥”)董事会批准公司与拉法基瑞安(红河)水泥有限公司等 15家位于中国云南省的公司签订《运营支持服务协议》,以“固定服务费用+可变服务费用”的计费方式,为其提供工业及技术支持、采购及销售、公共事务与沟通、财务、人力资源、工厂运营等方面的运营支持服务。...
重要提示: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1.2 未出席董事情况,未出席董事姓名未出席董事职务未出席原因的说明被委托人姓名:Thomas Aebischer先生董事工作原因。1.3 公司董事长徐永模先生、法定代表人总裁李叶青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孔玲玲女士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吴昕先生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近日,为推进实施《耐火材料行业规范条件(2014年本)》(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4年第84号),规范符合条件的企业和生产线公告工作,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了《耐火材料行业规范公告管理办法》。...
2015年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城市包括包头、沈阳、哈尔滨、苏州、厦门、十堰、长沙、海口、六盘水、白银。 ...
2011年以来,我国碳交易试点地区相继出台了地方性法律规范,涉及总量控制与配额交易制度,但各地认识不尽相同,如果能够在国家层面,从法律上对地方政府的实践探索加以规范,有助于推动我国碳交易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
十三五规划可能是最重要的一次五年规划,也是国企改革方案之后最值得期待的中央文件。我们结合历次五年规划的经验和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的一系列重要政策文件,梳理出“十三五”规划的十大关键领域:经济增长、信息技术、服务业开放、全国统一大市场、收入分配(关键是扶贫)、人口老龄化、生态环保、投融资体制(PPP)、国企改革、军民融合。...
1月~6月,湖南省共完成散装水泥供应量3038.32万吨,占全年全省散装水泥供应量奋斗目标(7700万吨)的39.5%,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360.4万吨,增速为13.5%;水泥散装率为58.32%,比上年同期提高6.57个百分点。截止到6月底,全省规模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达498家,同比增加100家,年生产能力为24035万立方米,同比增加2185万立方米;实际生产预拌混凝土3733.89万立方米,同比增加515.76万立方米,增长16.0%。...
上半年,湖南省各级散装办认真落实年初制订的整体工作部署,各项工作有序推进,散装水泥发展取得了新的进展。...
8月27日,中材集团“祁连山杯”职工技能大赛在祁连山水泥永登公司圆满结束。本次职工技能大赛为期两天,由集团工会主办、祁连山水泥承办,设水泥化学分析工和物理检验工两个项目,集团所属4家水泥公司选拔出的46名优秀选手参加了比赛。...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科学有序推进河北省排污权初次核定工作,省环保厅制定了《河北省排污权核定和分配技术方案》(以下简称《核定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5年以来,经济形势严峻,许多企业受到影响而面临着危机。四川省星船城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船城公司”)是资中县一家大型水泥生产企业,在宏观经济下行影响下,水泥市场需求急剧下滑,全省的水泥价格大幅下降,让星船城压力倍增。在这种情况下,星船城公司采取对外强化销售、积极开拓市场,力争销量不下滑;对内全力以赴降成本,提升技术指标,狠抓采购降成本缩小与优势企业的成本差异,同时加强与金融及供应客户沟通,寻求理解和支持,确保系统稳定。星船城的保增长攻坚战,仅仅只是资中县经济发展的一个缩影。...
根据福建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煤电”或“收购人”)与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被“本所”)签订的《证券法律业务委托协议书》,本所接受福建煤电的委托,指派周梦可、魏吓虹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担任福建煤电收购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水泥”或“上市公司”)部分股份(以下简称“本次收购”)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
8月20日,安徽巢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公布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或“君合”)接受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塔牌集团”)的委托,作为公司实施《2015-2019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试点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4号: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34 号备忘录》”)等中国(本法律意见书所指“中国”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现行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就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规范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至 2019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在当前宏观经济持续下行的严峻形势下,葛洲坝集团仍然保持了较好地发展质量和发展速度,引起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作为最早“走出去”的央企之一,其国际业务的发展尤其备受瞩目。...
根据《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8月8日以短信、邮件及专人送达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通知》。2015年8月13日,公司在塔牌桂园会所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钟烈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位,实际出席董事7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并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