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有效超低排放实用型除尘滤袋的技术,皱褶式星形滤袋和传统圆形滤袋、扁形滤袋除尘效率相比较,皱褶式星形滤袋低排放的优势明显,在目前大气严重污染的情况下,PM2.5污染防治工作是国家环保部门的重点工作,皱褶式星形滤袋这项技术可以有效降低企业的排放,达到国家要求的排放标准。...
本文介绍有效超低排放实用型除尘滤袋的技术,皱褶式星形滤袋和传统圆形滤袋、扁形滤袋除尘效率相比较,皱褶式星形滤袋低排放的优势明显,在目前大气严重污染的情况下,PM2.5污染防治工作是国家环保部门的重点工作,皱褶式星形滤袋这项技术可以有效降低企业的排放,达到国家要求的排放标准。...
河南同力水泥董事会收到郭海泉先生、赵志勇先生、张伟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申请。郭海泉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及风险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赵志勇先生申请辞去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张伟先生申请辞去总经理职务。...
经中国混凝土与水泥制品协会批准,定于2015年11月下旬召开轻骨料及轻骨料混凝土分会成立大会暨技术交流会。...
上峰水泥9月29日公告称,经公司于2015年9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和陕西中材装备机械工程有限公司拟通过收购塔吉克斯坦共和国公民-萨都洛耶夫.木哈玛德沙立夫.阿米路罗耶维奇所持有的位于塔吉克斯坦共和国哈特龙州的鲁西迪公司的股权或向项目公司增资的方式成为项目公司的股东,来负责开发建设和运营位于塔国库尔干丘别的一条日产3200吨熟料水泥生产线及配套水泥粉磨线项目。...
十三五规划可能是最重要的一次五年规划,也是国企改革方案之后最值得期待的中央文件。我们结合历次五年规划的经验和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的一系列重要政策文件,梳理出“十三五”规划的十大关键领域:经济增长、信息技术、服务业开放、全国统一大市场、收入分配(关键是扶贫)、人口老龄化、生态环保、投融资体制(PPP)、国企改革、军民融合。...
9月22日,中国山水发布公告,其将于2015年10月13日召开股东特别大会,借以审议相关普通决议案,包括罢免其中两名现任非执行董事以外的全体董事,并委任5位新董事加入董事会。根据中国山水公告,提出要求的股东现时提名的5位董事候选人全部已在7月29日股东大会中遭否决,部分候选人目前在中国天瑞集团水泥有限公司任行政职务。...
9月16日,从《武汉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条例(草案)》立法说明会获悉,该市将对基本生态控制线实施最严格保护,对破坏生态底线行为终身追责。...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年上半年,金隅股份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180.6亿元;实现主营业务毛利率27.4%;实现净利润10.2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5亿元,实现基本每股收益0.22元。...
近日,太原金圆在阳曲县工商局办理完成了相关变更手续,并取得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新营业执照。朔州金圆工商变更手续尚在进行中。...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方圆大厦位于福州市鼓楼区琴亭路29号,占地面积3378平米,总建筑面积约22725平米,主体建筑19层(含地下 1层),于1997年投入使用。大厦约16025平方米场所产权属于省纪检监察干部培训中心所有(下称“培训中心”),另6700平方米场所归厦门市政府驻福州办事处所有。...
上半年,福建水泥共生产熟料243.92 万吨,生产水泥 327.51 万吨,同比分别增长-6.79%和 5.53%。销售商品(不含福润销售公司销售华润水泥福建大区产品)329.52 万吨,同比增长 3.10 %。...
根据福建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煤电”或“收购人”)与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被“本所”)签订的《证券法律业务委托协议书》,本所接受福建煤电的委托,指派周梦可、魏吓虹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担任福建煤电收购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水泥”或“上市公司”)部分股份(以下简称“本次收购”)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
龙泉股份2015年08月19日公告,公司拟以人民币6,000万元收购湖北大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00%股权。 ...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或“君合”)接受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塔牌集团”)的委托,作为公司实施《2015-2019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试点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4号: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34 号备忘录》”)等中国(本法律意见书所指“中国”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现行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就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规范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至 2019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草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交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34 号:员工持股计划》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交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34 号:员工持股计划》等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15-2019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进行了认真审核。...
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2019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议案》,其中关联监事陈毓沾先生回避表决。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共创共享的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管理者和员工的积极性,提升公司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实现公司、股东和员工利益的一致性,提高公司核心竞争能力,推动公司稳定、健康、长远发展,公司拟定了《2015-2019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根据《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8月8日以短信、邮件及专人送达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通知》。2015年8月13日,公司在塔牌桂园会所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钟烈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位,实际出席董事7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并表决。...
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暂按 5%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税后每股现金红利 0.03705元;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按 10%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税后每股现金红利 0.0351 元;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账户按 10%税率代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 0.0351元。...
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转让股票时,中登上海分公司将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实际应纳税额,超过已扣缴税款的部分,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登上海分公司,中登上海分公司于次月 5个工作日内划付本公司,本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会议对所列议案进行了审议,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对冀东水泥铜川有限公司增加资本金的议案》。...
经本公司于 2014 年 9 月 30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七十七次会议审议,同意本公司以现金 2945 万元受让陕西秦岭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秦岭水泥”)全部资产及负债,交易的实施方式为秦岭水泥全资子公司冀东水泥铜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铜川公司”)承接秦岭水泥资产(含负债) 、业务和员工,待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获准实施时,将该子公司的股权连同秦岭水泥体内其他的资产(含负债)出售给本公司。同日,本公司与秦岭水泥签署了《资产转让协议》;2015 年 4 月 1 日,秦岭水泥收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文件,证监会核准了秦岭水泥重大资产重组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
本公司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347,522,91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50 元(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新股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45 元;持有非股改、非新股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0.475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对于 QFII、RQFII 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2014年7月15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与授予数量的议案》,同意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与授予数量分别调整为 9.06元和 4,366,240份。2014年 7月 15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公司第一期行权条件已满足,同意激励对象行权,可行权激励对象 15名,对应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 1,091,560份。...
青海互助金圆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互助金圆”)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朔州金圆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朔州金圆”)为互助金圆之全资子公司,两家子公司的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偿债能力。为满足互助金圆与朔州金圆日常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要,董事会逐项审议通过了《为全资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之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抵押担保的议案》。...
金圆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决定于 2015 年 8 月 24 日召开公司 201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需要,经本次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互助金圆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互助金圆”)向湖北京兰水泥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兰溪市兰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售太原金圆 100%股权和朔州金圆100%股权。本次股权转让的价格以天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所出具的【天源评报字(2015)第0215】、【天源评报字(2015)第0213】评估结果,以及公司截至2015年6月30日的资产情况作为定价参考,经双方协商一致,太原金圆100%股权转让金额为13,600万元,朔州金圆 100%股权转让金额为16,400万元。...
公司全资子公司青海互助金圆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互助金圆”)本次出售太原金圆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原金圆”)100%股权和朔州金圆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朔州金圆”)100%股权将减少该两家子公司对公司全年利润的影响,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盈利能力,有利于公司集中资源发展具有优势的青海地区,提升公司竞争力与盈利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