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第三季度后,粤东及珠三角水泥市场竞争更加激烈,价格加速下行,公司盈利能力明显下降。前三季度,公司水泥平均售价较上年同期下降了18.31%,而水泥平均销售成本同比仅下降了6.45%,致使综合毛利率下降幅度较大,同比下降了9.34个百分点,侵蚀了企业利润空间;此外受二级市场波动较大的影响,公司证券投资不甚理想;以上多因素叠加影响之下,导致公司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大幅度下降。...
进入第三季度后,粤东及珠三角水泥市场竞争更加激烈,价格加速下行,公司盈利能力明显下降。前三季度,公司水泥平均售价较上年同期下降了18.31%,而水泥平均销售成本同比仅下降了6.45%,致使综合毛利率下降幅度较大,同比下降了9.34个百分点,侵蚀了企业利润空间;此外受二级市场波动较大的影响,公司证券投资不甚理想;以上多因素叠加影响之下,导致公司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大幅度下降。...
一、风险提示:祁连山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防范风险;二、公司会及时将表决结果反馈给公司控股股东中国中材股份有限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中材集团有限公司;三、公司将提请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中材集团有限公司拿出关于承诺事项的后续安排,公司在收到后续安排后,将按规则要求及时披露。...
本公司于2015年7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对铜川公司增加资本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对冀东水泥铜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铜川公司”)增加注册资本金10.9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5年7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发布的2015-042号公告)。...
报告期,公司对外担保发生额为 208,418.56 万元(其中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 202,834.52 万元,对合营公司提供担 保 5,584.04 万 元 ), 截 止 报 告 期 末 , 公 司 对 外 担 保 余 额 为465,995.64 万元(其中对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担保 456,601.37 万元,对合营公司担保 9,394.27 万元)。所有担保事项已经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程序。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情况,亦不存在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经 2006 年 4 月 24 日召开的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2006 年 5 月 22 日,冀东水泥公告了股改实施公告。2006年5月24日,冀东水泥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完毕,冀东水泥股票复牌。...
股权分置改革对价方案概述:本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冀东集团”)和其他非流通股股东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支付112,299,289股股票对价,即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获付3.2股对价股份。...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7月9日下午收市后接到控股股东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冀东集团”)的通知,其计划自2015年7月10日至2015年9月30日增持公司部分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7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发布的2015-036号公告)。...
公司(以下简称“冀东水泥或公司”)签订的法律顾问聘任合同,本所为冀东水泥提供证券业务法律咨询服务。鉴于冀东水泥控股股东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控股股东”)近期增持公司股份,其拥有权益的股份已超过公司发行股份总数的30%,为此,本所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及《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宜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文件(以下简称“51号文”)之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56 号)、《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补充的通知》(财税[2009]163 号)以及《关于印发的通知》(财税[2015]78号)的有关规定,对公司销售的满足相关条件的水泥及水泥熟料执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本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具体财务数据将在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13年 8月 31日,本集团之非全资子公司华新水泥西藏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 79%,以下简称”华新西藏”)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日喀则地区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日喀则分行”)签订了《保证合同》。该《保证合同》的主合同为西藏日喀则高新雪莲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雪莲”)与中国银行日喀则分行签订的借款金额为 200,000,000元的《固定资产借款合同》。根据该《固定资产借款合同》以及《保证合同》,项目建设期间由华新西藏对该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高新雪莲以其享有所有权并有处分权的全部资产向华新西藏提供反担保。高新雪莲于 2014年 2月份向中国银行日喀则分行提取借款 200,000,000元,《担保合同》实际生效。截至 2015年 6月 30日,华新西藏担保承诺余额为 200,000,000元,本集团按照对华新西藏的持股比例应当承担的关联方担保承诺余额为 158,000,000元。...
公司第一大股东 Holchin B.V.之实际控制人豪瑞公司(Holcim Ltd)已更名为 LafargeHolcim Ltd。三董事会讨论与分析2015年上半年,全国水泥产量 10.77亿吨,同比下降 5.3%;受市场竞争激烈导致水泥价格下降的影响,上半年水泥行业利润总额为 132.65亿元,同比下降 61%(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报告期内,公司通过构建以“互联网+”技术为核心的差异化营销体系,逐步提升产品在主核心市场的份额,实现了水泥及商品熟料 2,329万吨的销售量,较上年同期增长 1.4%;通过实施采购变革、对标管理、严控费用支出等措施,公司水泥产品成本同比下降 6.4元/吨。但国内水泥需求低迷且同比下降,加之水泥产能严重过剩局面下市场恶性竞争的影响,致使公司主导产品的价格大幅下挫,给公司的生产经营带来了非常大的压力。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6,450,406,914元,同比下降 11.24%;利润总额 188,552,924元,同比下降 76.66%;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88,830,500元,同比下降 82.34%。...
重要提示: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1.2 未出席董事情况,未出席董事姓名未出席董事职务未出席原因的说明被委托人姓名:Thomas Aebischer先生董事工作原因。1.3 公司董事长徐永模先生、法定代表人总裁李叶青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孔玲玲女士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吴昕先生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河南同力水泥董事会收到郭海泉先生、赵志勇先生、张伟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申请。郭海泉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及风险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赵志勇先生申请辞去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张伟先生申请辞去总经理职务。...
去年以来,河南强力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从先申报再核准,改为先批债再备案。天瑞一下发行50亿元企业债,用于购买水泥企业股权,上半年全部完成。...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太原金圆在阳曲县工商局办理完成了相关变更手续,并取得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新营业执照。朔州金圆工商变更手续尚在进行中。...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8月25日,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发布公告,目前,公司及中介机构正在积极推进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工作。由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尚需进一步论证,且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申请,将于2015年8月26日(星期三)开市起继续停牌。...
根据福建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煤电”或“收购人”)与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被“本所”)签订的《证券法律业务委托协议书》,本所接受福建煤电的委托,指派周梦可、魏吓虹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担任福建煤电收购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水泥”或“上市公司”)部分股份(以下简称“本次收购”)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
中国已经彻底甩掉了水泥弱国的帽子,正准备向世界水泥强国迈进。为此我们要知己知彼,分析清楚我国水泥工业与世界水泥强国之间还有哪些差距,主要“短板”何在,如何改革应对,才能早日实现世界水泥强国之梦。本文从理念、体制和技术政策等方面对此进行探讨。...
8月20日,安徽巢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公布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或“君合”)接受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塔牌集团”)的委托,作为公司实施《2015-2019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试点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4号: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34 号备忘录》”)等中国(本法律意见书所指“中国”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现行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就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规范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至 2019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草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交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34 号:员工持股计划》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交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34 号:员工持股计划》等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15-2019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进行了认真审核。...
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2019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议案》,其中关联监事陈毓沾先生回避表决。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共创共享的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管理者和员工的积极性,提升公司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实现公司、股东和员工利益的一致性,提高公司核心竞争能力,推动公司稳定、健康、长远发展,公司拟定了《2015-2019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根据《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8月8日以短信、邮件及专人送达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通知》。2015年8月13日,公司在塔牌桂园会所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钟烈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位,实际出席董事7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并表决。...
在2015年7月31日、8月3日连续2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20%,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会议对所列议案进行了审议,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对冀东水泥铜川有限公司增加资本金的议案》。...
经本公司于 2014 年 9 月 30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七十七次会议审议,同意本公司以现金 2945 万元受让陕西秦岭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秦岭水泥”)全部资产及负债,交易的实施方式为秦岭水泥全资子公司冀东水泥铜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铜川公司”)承接秦岭水泥资产(含负债) 、业务和员工,待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获准实施时,将该子公司的股权连同秦岭水泥体内其他的资产(含负债)出售给本公司。同日,本公司与秦岭水泥签署了《资产转让协议》;2015 年 4 月 1 日,秦岭水泥收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文件,证监会核准了秦岭水泥重大资产重组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7月27日,本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累计收到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退税4761.76万元。本公司收到的上述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退税已全部计入2015年利润总额。...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冀东集团”)通知,冀东集团将持有本公司部分股权办理了质押手续,具体如下:因融资需要,冀东集团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7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00%)质押给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并于2015年7月2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限自2015年7月24日起至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办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之日止。...
本公司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347,522,91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50 元(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新股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45 元;持有非股改、非新股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0.475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对于 QFII、RQFII 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根据上市公司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现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补充信息如下:截至目前,本公司及实际控制人 LafargeHolcim Ltd确认不存在涉及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经公司自查并向实际控制人发函询证,不存在涉及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经申请,公司 A股、B股股票于2015年8月7日复牌交易。...
2014年7月15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与授予数量的议案》,同意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与授予数量分别调整为 9.06元和 4,366,240份。2014年 7月 15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公司第一期行权条件已满足,同意激励对象行权,可行权激励对象 15名,对应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 1,091,560份。...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因正在筹划重大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15年8月12日(星期三)开市起继续停牌,待相关事项确定后,公司将及时发布相关公告并申请股票复牌。...
8月5日,安徽巢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7月30日起停牌,并发布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
8月3日,河南同力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接到控股股东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完成增持同力水泥股份的函》,河南投资集团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已经实施完毕。...
7月29日,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接到公司5%以上股东石河子中天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通知,其通过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增持公司部分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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