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企业注意!国家支持新能源汽车生产!

中国水泥网信息中心 · 2020-11-30 17:54

今年7月,生态环境部在《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夯实应急减排措施的指导意见》(环办大气函〔2019〕648号)基础上,修订完成《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扩大绩效分级行业范围,完善相关指标和减排措施,供开展重点行业绩效分级。针对水泥行业将开展绩效分级,制定差异化应急减排措施。在运输方式上:

对A级企业要求:1.物料(除水泥罐式货车外)公路运输全部使用达到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或新能源车辆;2、厂内运输车辆全部达到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含燃气)或新能源车辆;3、厂内非道路移动机械全部达到国三及以上排放标准或使用新能源机械。

对B级企业要求:1、物料(除水泥罐式货车外)公路运输全部使用达到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或新能源车辆比例不低于80%,其他达到国四排放标准;2、同A级;3、同A级。

对C级企业要求:物料(除水泥罐式货车外)公路运输全部使用达到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或新能源车辆比例不低于50%。

日前,工信部发布了2020年第47号公告,公告公示了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338批),其中有不少新能源自卸车、载重货车国家对新能源汽车的支持也从一定程度上助力水泥企业向A级企业改造升级。

附件:
【1.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338批) .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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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周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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