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通报4家水泥(制品)厂涉气环境问题(6月30日)
生态环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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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7-02 10:57
6月30日,2018-2019年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督查工作继续开展,200个督查组按照工作方案要求,对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12个县(市、区)进行督查,发现涉气环境问题234个,其中涉及4家水泥(制品)厂。
一、检查清单内涉气“散乱污”企业1420家,发现整改不到位问题19家,占比为1.3%;发现清单外涉气“散乱污”企业4家。
二、检查清单内应淘汰燃煤锅炉企业426家,发现6台燃煤锅炉未拆除,占比1.4%;发现清单外应淘汰燃煤锅炉22台。
三、工业企业未安装大气污染防治设施问题13个。
四、工业企业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问题8个。
五、VOCs整治不到位问题17个。
六、工业粉尘无组织排放问题18个。
七、露天矿山未落实减尘抑尘措施问题3个。
八、建筑工地扬尘管理问题53个。
九、物料堆场未落实扬尘治理措施问题62个。
6月30日强化督查发现问题汇总表
编辑:唐益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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