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装水泥专项基金到期后可能取消

数字水泥网 · 2005-09-12 00:00
    今年,是《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征收和使用办法》执行期限的最后一年,此前曾围绕大力发展散装水泥和是否继续征收专项资金两个问题,在水泥界进行了热烈的讨论。

    据悉,国家发改委综合各方面的意见后认为:目前鼓励在有资源的地方建设大型熟料基地,在有市场的地方建设粉磨站,积极发展散装水泥和预搅拌混凝土的水泥产业发展政策已形成共识,水泥生产企业推广散装水泥积极性很高。再从水泥企业收取散装水泥专项基金,企业意见很大,也没有实际意义。从基金使用效果看,真正用到发展散装水泥设施方面的资金微乎其微,为此,建议到期后取消。(中国水泥网  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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