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海螺子公司获得政府补助151.82 万元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根据《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区城镇土地使用税财政奖励的通知》(芜政秘【2015】123 号)文件精神,芜湖海螺型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芜湖海螺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螺新材料”)积极申请土地使用税财政奖励。近日,海螺新材料收到芜湖市弋江区财政局 2017 年度土地使用税奖励款151.82 万元。该政府补助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不具备可持续性,并已到账。
二、补助的类型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补助的类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 16 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公司子公司获得的上述政府补助不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故属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 16 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上述政府补助属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将计入公司 2018 年度“其他收益”。
3、补助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获得的政府补助,预计将会增加公司 2018 年税前利润151.82 万元。
4、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
本次获得政府补助的具体会计处理及对公司业绩的影响,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收款凭证。
特此公告。
芜湖海螺型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4 月 9 日
编辑:杨泽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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