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工业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

国家环保总局 · 2005-08-19 00:00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办公厅

  环办函〔2005〕429号

 

  各有关单位:

  我局组织编制的《水泥工业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技术规范》已由标准编制单位完成征求意见稿。根据环境标准编制程序和要求,现将标准文本和编制说明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研究并提出意见,于2005年8月31日前将修改意见书面函复标准编制单位。

  标准编制单位联系方式: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石金保

  电话:(010)84637722转2411传真:(010)84636364

  地址及邮编:北京朝阳区育慧南路1号,100029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水泥工业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标准文本和编制说明

  二○○五年七月十九日主题词:环保 规范 征求意见 函抄送: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环境标准研究所。

  附件一:

  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山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云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宁夏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

  广东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河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湖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甘肃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陕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河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江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辽宁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安徽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浙江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天津水泥工业设计研究院

  南京水泥工业设计研究院

  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协会

  合肥水泥工业设计研究院

  河北省建筑材料工业设计院

  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院(中国水泥网  转载请注明出处)

编辑:zhangm

监督:0571-85871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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