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出台促进和支持建筑业加快发展意见
为进一步提升全市建筑企业综合竞争力,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有序发展,巴中市近日出台了《巴中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和支持建筑业加快发展的意见》。
明确奖励政策
培育市场主体
《意见》鼓励企业做大做强、扶持企业提档升级、促进企业增强内功和助推企业孵化培育,提出培育发展一批综合实力强、财税贡献大、社会信誉好的建筑龙头骨干企业,大力促进建筑企业提升资质、增项发展,推动企业质量兴业、科技兴业、人才兴业。明确提出对建筑企业产值和税收达到一定规模、不同梯次资质升级增项、创先争优和引进人才给予一定的财政奖励。
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县(区)建立集工程施工、勘察设计、工程监理、质量检测、建材加工、设备租售、科研培训为一体的建筑产业园区,享受与工业企业同等优惠政策。
引导企业落户巴中
支持本地企业"走出去"
为积极引导市外企业落户巴中、支持企业拓展业务,《意见》明确对将总部迁入并注册落户我市的市外建筑企业(含在我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按照不同资质等级给予相应的财政奖励;通过给予投资方相应奖励,鼓励房地产、PPP项目使用本地建筑企业。
《意见》还明确提出对本地建筑企业拓展市外业务给予财政奖励。大力实施“走出去”发展战略,每年对我市企业承接的市外工程项目,按实际上缴我市企业所得税地方留存部分的30%奖励给企业。建立市外劳务基地,相关部门对劳务企业实行跟踪服务,为外出劳务企业无偿提供法律援助。
加快绿色建筑发展
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
在推动建筑产业现代化方面,《意见》提出加快绿色建筑发展、推进装配结构建筑2条具体措施。明确绿色建筑应用范围,加强全过程监管,推广应用绿色建材;建立装配式建筑应用奖励激励机制,明确装配式建筑试点应用范围。
其中,国家机关、学校、医院、保障性住房等政府投资或使用财政资金的建设项目,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大型公共建筑,地上部分建筑面积超过15万平方米的新建住宅小区以及绿色生态城区、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等示范性项目,将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优化发展环境
促进建筑业加快发展
为切实优化发展环境,《意见》明确,通过提高授信额度、拓宽抵押物范围等措施,拓宽企业融资渠道;严厉打击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和挂靠等行为,全面落实各方主体工程质量安全责任,规范建设市场秩序;建立企业信用与招投标挂钩制度,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加强不良信用记录公示,推进企业信用信息共享。
巴中市将建立加快建筑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统筹协调。各县(区)、巴中经开区要将促进建筑业加快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目标,落实扶持建筑业发展的具体政策措施。加大目标考核力度,将新培育资质建筑业企业、建筑业产值等指标以及政策落实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加强督促检查。
编辑:鞠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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