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长春重点整治水泥行业违法排污企业
解决建设项目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未执行“三同时”的问题。重点解决钢铁、糠醛、电解铝、水泥、炼焦、铁合金、造纸、食品加工等违规建设与结构性污染问题,及矿山开发、交通、能源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违规建设问题。近年来,凡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的,限期补办手续,经审批后方可投入生产;没有通过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擅自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或建成后环保设施不能正常运行、污染物排放超标的项目,一律停产治理,限期验收,并按有关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解决重点行业污染及死灰复燃的“十五小”、“新五小”污染问题。糠醛、水泥、钢铁、造纸、电解铝、食品加工等重污染行业,未达标的要限期治理,未按期淘汰的生产线一律关停;对达不到环保要求的规模化养殖场实行治理或整顿,对农畜产品深加工、定点屠宰等污染进行限期治理,到期不达标的一律停产;逾期未淘汰的落后生产工艺、产品等,一律依法取缔、关闭,严禁向其它地区转移;违法转让淘汰设备,按有关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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