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每年筹措15亿专项资金用于兰州新区基础设施建设
近日,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兰州新区加快发展的政策意见》,出台六个方面28条支持措施,促进兰州新区快速健康发展,其中包括增加兰州新区发展专项资金规模。
《意见》提出,自2017年起连续5年,由甘肃省财政每年筹措10亿元,兰州市财政每年筹措5亿元,专项用于兰州新区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完善和科技创新、兰州市区企业出城入园搬迁改造等方面。
甘肃省财政以2016年为基期年,自2017年起连续5年,省级分享的兰州新区税收增量部分全额返还兰州新区。兰州新区范围内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由新区财政按规定入库。省财政在安排新增地方政府债券时对兰州新区给予重点倾斜。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引导资金重点向兰州新区倾斜。对兰州新区符合基金投向的项目,省级各类产业基金、创投基金优先给予支持。
编辑:鞠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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