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印发《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方案》
近日,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滁州市大力推进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方案》,发展目标显示,到2020年,滁州市中心城区范围内,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20%以上,各县市区达到15%以上,到2025年全市范围将达到30%以上。
《实施方案》在六个方面做了重点谋划,一是培育实施主体,带动建筑企业转型;二是发展配套产业,促进建筑产业集聚;三是提升装配水平,打造建筑骨干企业;四是推进示范带动,实现建造方式革新;五是推广绿色建材,确保安全绿色环保;六是保障工程质量,强化监管队伍建设。
《实施方案》明确,将从财政、土地、税费、金融、科技、产业等方面大力支持装配式建筑发展。例如对符合省级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基地、示范项目申报条件的建设项目、研发生产企业、设计单位、科研院所,给予优先申报建筑产业现代化奖补资金;对于商业开发项目,2017年起全市供地面积总量中,落实建筑面积不少于10%的装配式建筑项目,以后逐年递增,到2020年不少于20%;支持符合条件的装配式建筑企业优先认定高新技术企业,按规定享受相应税收优惠政策;各类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要积极开辟绿色通道,加大信贷支持力度,提升金融服务水平;建设项目明确采用装配式建筑技术建设的,在办理规划审批时,其外墙预制部分建筑面积(不超过规划总建筑面积的3%)可不计入地块的容积率核算;推行工程总承包,装配式建筑原则上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可按照技术复杂类工程项目招投标等支持。
《实施方案》还从组织领导、技术指导、人员培训、宣传引导四个方案予以保障,并要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迅速制定工作方案和年度实施计划。市政府将装配式建筑发展情况纳入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监督考核指标体系和各县市区政府节能目标考核体系,定期开展监督检查,每年通报考核结果。
在2017年重点工作谋划中,滁州市规建委就已将发展装配式建筑工作作为全年工作任务的重中之重。根据工作安排,4月份市规建委将专门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任务分解和下达,同时已将装配式建筑的相关指标和要求纳入部分出让的规划条件,争取装配式建筑早日落地。
编辑:鞠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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