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质监局抽查41批次钢筋混凝土用钢产品全部合格

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 2017-02-21 11:25

  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于2016年第4季度对水泥制品等43种产品质量进行了省监督抽查,并于2017年2月10日在其官网将抽查结果予以公布。本次抽查共抽取了安阳、新乡、濮阳、商丘、信阳5个省辖市和永城1个省辖直管县(市)29家企业生产的41批次钢筋混凝土用钢产品,经抽样检验,41批次产品全部符合标准要求。

  本次抽查依据 GB1499.2-2007《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GB13788-2008《冷轧带肋钢筋》、GB/T701-2008 《低碳钢热轧圆盘条》及《2016年第4批钢筋混凝土用钢产品质量河南省监督抽查实施方案》等标准、法规及相关要求,对钢筋混凝土用钢的屈服强度、抗拉强度、断后伸长率、重量偏差、弯曲性能、横肋高、肋间距、横肋间隙、强屈比、直径偏差、不圆度、实测抗拉强度与实测屈服强度之比、实测屈服强度与屈服强度特征值之比、最大力总伸长率、表面标志、表面质量等项目进行了检验。


编辑:鞠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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