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关于同意混合砂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等24项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备案的函

住建部 · 2016-11-02 09:50

  建标实函[2016]180号

黑龙江、江苏、福建、河南、湖南、广西、云南、甘肃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天津市建委:

  河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报送的《河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备案申请》等函收悉,经研究,同意以下24项地方标准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备案(见附件)。

  附件:1、 24项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备案信息汇总表.xls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2016年10月14日


编辑:鞠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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