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水泥企业用电执行阶梯电价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 · 2016-09-28 09:53

  根据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消息,为进一步发挥价格杠杆作用,引导企业加快转型升级,促进节能排放和化解水泥行业产能过剩,近日天津市发改委下发文件,就该市水泥企业用电执行阶梯电价的有关事项做了进一步规范。

  文件要求,按照国家规定,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明确淘汰的利用水泥立窑、干法中空窑、立波尔窑、湿法窑生产熟料的企业以外的通用硅酸盐水泥生产企业生产用电自2016年9月19日起实行基于可比熟料(水泥)综合电耗水平标准的阶梯电价政策。

  今后,天津市发展改革委将将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结合该市水泥行业供给侧结构改革进展情况,适时调整阶梯电价加价标准。

编辑:马佳燕

监督:0571-85871667

投稿:news@ccement.com

本文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行情通立场。联系电话:0571-85871513,邮箱:news@ccement.com。

阅读榜

2025-06-20 05:0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