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长三角及周边地区“西湖蓝”行动区域协作保障方案
二十国集团领导人第十一次峰会(G20)将于2016年9月在杭州市举行,我市被列入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管控区。为切实改善当地空气质量,确保“西湖蓝”行动期间我市空气质量达到或优于国家二级标准的要求,根据《长三角及周边地区“西湖蓝”行动区域协作保障方案》及《江西省G20峰会环境空气质量区域协作保障方案》,依据我市实际特制定本保障方案。
一、总体目标
配合G20峰会有关部门行动,加强信息共享、监测预测、科学研究、污染治理与执法监督等方面的联动,携手控制区域空气污染。严控G20峰会期间,上饶市输出型大气污染源对杭州市的不良影响。
二、工作原则
(一)保障为重、突出重点
制定和落实有针对性的环境整治保障措施及区域协作管控措施,确保环境质量稳定达标。
(二)管治结合、强化应急
以强化大气整治和防控措施为主,完善应急和联动机制,从严要求并保障落实。
(三)本地为主、区域协同
按照率先落实、紧密协同的要求,分县域、按污染传输通道,落实区域联防联控措施。
三、保障时间
2016年8月23日至9月7日。
四、会前保障措施
在全面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环境保护部下达的年度重点任务和江西省2015年、2016年大气污染防治实施计划的基础上,加快实施本区域的大气污染防治年度计划,重点推进黄标车和老旧车辆淘汰、电力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和钢铁、水泥、有色金属等重点行业的污染治理。
2016年7月底前,各县市(市、区)须完成大气污染防治2016年度重点任务7O%以上,同时做好G20峰会保障各项准备工作。
五、会期保障措施
(一) 严格燃煤电厂排污控制
优化发电调度,积极争取增加外网供电量。由于余干国电黄金埠发电有限公司纳入民生工程,按照要求会期保障期间对其实施限产措施(表1)。限产调度安排由省统一安排在区域内平衡。
牵头单位:省能源局;配合单位:省电力公司、省环保厅、市电力公司、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实施单位:上饶市人民政府、余干县人民政府、余干国电黄金埠发电有限公司。
(二) 严控煤质
有关部门加强管理、督促重点燃煤企业必须使用低硫优质煤(含硫率低于0.7%);常年运行的燃煤锅炉通过采取降低生产负荷、使用低硫煤和加强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等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30%以上,同时,确保燃煤企业应在G20峰会保障行动之前做好优质低硫煤采购和储备工作。
重点燃煤企业及常年运行的燃煤锅炉企业名单见表2、表3。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配合单位:上饶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市工信委;实施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三清山管委会。
(三) 实施重点废气排放企业限产、停产
市内所有未按期完成治理任务、未安装废气收集处理装置或设施不能正常运行、废气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一律停产(停产是指停止生产;对停产后需进行设备、管路清洗、清扫、放空等维修保养作业可能产生废气污染的企业,需提前一段时间开始停产作业的准备,确保到8月23日上述工序全部完成,停止所有废气排放,下同)。石化与化工企业禁止开、停车作业与检修放空作业。支持和鼓励相关企业妥善安排年度生产计划,在会期保障阶段实施停产大修。严控石化、化工、医药、表面喷涂、印刷等行业生产过程中无组织有机气体的排放,制定企业限产方案,减少VOCs排放(表4)。除上述行业企业限产外,还要按照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及挥发性有机物等各项污染物年度控制指标减少排放50%以上的要求,排定一批停产、限产企业名单,并落实停产、限产措施(表5)。
牵头单位:市工信委;配合单位:市电力公司、市环保局;实施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三清山管委会。
(四)加强油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管控
市内所有未安装油气回收治理设施或油气回收治理设施不能正常运行的储油库、加油站、油罐车一律停止使用。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配合单位:市商务局、中石化上饶销售分公司、中石油上饶分公司、中石化景德镇销售分公司、中石化鹰潭分公司、中石油景德镇分公司、中石油鹰潭分公司;实施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
(五)加大限行措施
做好现有限行措施的交通管制,减少机动车污染排放。严格机动车通行管理,加大对违反高污染禁行和黄标车限行等规定的查处力度,必要时将采取尾号限行等限行措施:
牵头单位:上饶市人民政府;实施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
(六)强化船舶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管控
上饶市建筑机械、林业机械、园林机械、港作机械、工程机械等非道路移动源停用30%。
牵头单位:上饶市人民政府;实施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七)强化施工扬尘污染控制
推行绿色文明施工,落实建筑和道路施工现场封闭围挡、设置冲洗设施、道路硬化等扬尘防治措施,对扬尘治理不合格、措施落实不到位的施工场地实施停工整顿。加强绿色文明施工,严格落实施工现场封闭围挡、冲洗设施使用、道路硬化等防尘措施;加强巡查,对扬尘防治不合格、措施落实不到位的施工工地实施停工整顿。
上饶市在建的及9月7日前投建大型建筑和道路施工项目名单见表6。
牵头单位:市建设局、市城管局;实施单位:各施工工地。
(八)控制各类尘源
上饶市实施工业企业和裸地扬尘无组织排放的有效治理,港口、码头、车站、商品混凝土搅拌站等装卸作业及物料堆场落实控尘措施。
上饶市煤炭、渣土、沙石等易产生扬尘物料实现密闭化运输,严禁抛洒滴漏。
牵头单位:上饶市人民政府;实施单位:市建设局、市城管局、交通运管处、公安局。
(九)加强道路保洁
落实道路扬尘控制要求,实施道路保洁专项保障方案,推行道路洒水、机械化清扫等低尘作业方式,对城市主次干道、主要支路等增加作业频次,提高道路机扫率和冲洗比例。“西湖蓝”期间,由清扫2次/天,增加清扫4次/天,并在清扫车辆中配备洒水功能。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实施单位:市环卫所。
(十)严控其他大气污染
城市建成区严禁露天烧烤、垃圾露天焚烧和秸秆露天焚烧。
牵头单位和实施单位:上饶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六、会期应急保障措施
一、启动条件
会期保障阶段,根据预测预报结果并经专家组会商,达到应急保障启动条件时,在严格落实会期保障措施的基础上,由峰会环境质量保障指挥部批准后启动相关应急保障措施。
二、解除条件
经监测,当天杭州市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且经预测预报和专家会商确认会期杭州市环境空气质量能稳定达到国家二级标准,或空气污染气象条件低于等于三级时,由峰会环境质量保障指挥部批准后解除。
三、应急保障措施
(一) 扩大企业停产、限产范围
在会期保障方案中企业停限产方案的基础上,将污染物排放量较大的企业提高限产比例,并且再落实一批企业停、限产措施,提高限产比例及新增的企业名单见表7及8。
实施企业停产、限产应急措施,应确保安全生产。
牵头单位:市工信委;配合单位:市电力公司、市环保局;实施单位:各县(市、区)市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三清山管委会。
(二) 严控机动车污染
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机动车停驶50%以上。
牵头单位:上饶市人民政府;实施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 其他要求
采取“西湖蓝”行动环境质量指挥部提出的其他保障措施。
鼓励各县(市、区)制定实施更为严格的工地扬尘、机动车限行等应急管控措施。
七、 保障措施
(一)高位协调,联动指挥
省环保厅会同有关设区市人民政府统筹协调G20峰会空气质量保障工作,落实区域联防联控工作。强化协调,区域联动,为实现G20峰会期间“环境质量达标、环境安全无事故”的目标任务提供保障。
(二)属地负责,严格落实
我市人民政府成立分管副市长为组长的保障工作小组,编制并落实保障方案。保障方案主要内容包括重大保障措施、保障工作机制、联络名单、保障项目清单等。企业停限产方案要以企业2015年生产现状(新建企业按2016年现有生产现状)为基础,明确停产企业名单、限产工段设备。2016年4月15日前,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印发。
在本市保障方案印发10日之内,制定落实具体停用生产线、生产设备的详细停、限产方案,并对停产企业、停工工地实施专人负责制度,编制完成会期本地机动车限行、工地停工、企业停、限产等保障工作专项方案和具体运行手册。属地政府牵头,会同工信、住建、环保等部门对停产企业、停工工地派专人驻点监管。
(三)强化执法,严格监管
完善市督查、县自查的环境执法监管机制。执法监督检查在省环保厅的统一指挥下开展,市保障工作小组统一指挥各县(市、区)制定G20峰会期间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并根据方案组织工信、发改、建设、环保、质监、交通、公安等相关职能部门和下级政府开展执法检查工作,充分发挥环境监管网格化体系的作用,确保各项环境保障措施落实,有效防范并及时消除环境风险隐患。会期,要加强环保巡查力度,对于企业违规生产超标排放、锅炉冒黑烟、秸秆和垃圾焚烧等现象要一查到底。
(四)预测预警,联动应对
我市接到G20峰会环境质量指挥部预警后,将立即启动相关应急保障措施,加强巡查,确保各项应急保障措施落实到位。
2016年上半年,根据协作办及峰会环境质量保障指挥部统一部署,开展峰会环境质量保障模拟演练。
(五)强化督查,严肃问责
在市政府统一指挥下,市环保局牵头加强对各县(市、区)的督查。会前整治和准备阶段,结合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落实,重点加大对各地组织领导、编制工作方案及推进会前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整治工作的督察力度;会期阶段,重点对各地会期保障措施及应急保障措施落实情况的开展督查。各县(市、区)应建立督查组,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6月底前,每季组织不少于一次的专项督查,推进会前大气污染整治工作;7月1日起,每月组织不少于一次的专项督查,全面做好峰会环境质量保障的各项准备工作。对未落实有关措施造成严重影响的,严格依规实行问责。
八、 保障工作小组
为配合好2016年杭州G20峰会环境空气质量区域协作保障工作,市政府决定成立上饶市G20峰会环境空气质量区域协作保障工作小组,成员名单及联系方式见表9,主要职责为在国家有关方面的统一领导指挥下,全面负责峰会期间上饶市环境空气质量保障工作的统筹谋划、组织实施、工作协调、督促指导等。
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扈才彪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工作小组办公室下设3个专项工作组,具体为:
(一)综合协调组
召集人为市环保局分管领导。市应急办、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公安局、市建设局、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市发改委、市电力公司、中石化上饶销售分公司、中石油上饶分公司等单位、政府的承担综合协调任务的业务处室负责人参加。
主要职责:负责统筹协调全市峰会环境空气质量保障工作。督促指导各地和相关部门成立领导组织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和各类专项子方案;负责与省有关部门和杭州峰会筹备办进行信息对接,协调各县(市、区)实现区域联防联动;负责协调联络环保厅和长三角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小组办公室。
(二)会期和应急管控组
召集人为市工信委、市公安局、市环保局、市城管局、市建设局分管领导。市应急办、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公安局、市建设局、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市电力公司、中石化上饶销售分公司、中石油上饶分公司等部门(单位)、政府承担会期和应急管控任务的业务处室负责人参加。
主要职责:负责指导各地确定管控的区域范围、各类重点管控名单,指导各地编制管控措施实施计划和监督方案,组织开展会期专项执法检查,督促指导各地各部门(单位)落实各项会期管控措施和应急保障措施。
(三)现场督察组
召集人为市政府督察室、市政府应急办分管领导,相关成员单位局领导为组长,抽调骨干力量组成6个督察组,赴各县(市、区)进行督查。督促指导各地各部门加快推进会前整治工作,落实会期管控措施,对整治工作进展缓慢和环境空气质量保障措施未落实的情况进行通报,协调处理和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完成大会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任务(督查方案另行制发)。
编辑:孔雪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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