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第三届“2016年度全国预拌混凝土绿色清洁生产示范企业”的通知

CCPA预拌混凝土分会 · 2016-07-21 11:15

各有关单位:

  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高举绿色发展大旗,提升预拌混凝土行业清洁生产水平,实施绿色制造工程,走高效、清洁、低碳、循环的绿色发展道路,为引导混凝土搅拌站的转型升级,在行业中树立榜样,推进混凝土搅拌站的绿色清洁生产,推行绿色混凝土产业发展,实现混凝土产品绿色化,通过采用绿色清洁的生产方式,加强生产管理体系建设,以增加资源循环利用及减少资源消耗,强化生产过程控制,减少废水、废渣排放,最终实现预拌混凝土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中国混凝土与水泥制品协会预拌混凝土分会将组织开展第三届“2016年度全国预拌混凝土绿色清洁生产示范企业”的评选活动,请各有关单位积极参加。

  对获评企业,分会将采用报刊、网站、会议等宣传方式统一宣传、推荐。获评企业可以在企业宣传材料、媒体、产品销售、工程投标等方面使用。

  具体申报要求见2016年度全国预拌混凝土绿色清洁生产示范企业评选办法。

  附件1:2016年度全国预拌混凝土绿色清洁生产示范企业评选办法

  附件2、3现场评审报告和申请表



  附件一:

  2016全国预拌混凝土绿色清洁生产示范企业

  评选规则

  为了推动预拌混凝土行业绿色清洁生产,节约能源、提高资源利用率,减少和避免污染物的产生,保护和改善环境,中国混凝土与水泥制品协会预拌混凝土分会特举办 “2016年度全国预拌混凝土绿色清洁生产示范企业”评选活动。

  1、评选目的

  通过 “2016年度全国预拌混凝土绿色清洁生产示范企业”评选活动,选出预拌混凝土行业注重绿色发展和清洁生产的优秀示范企业,起到清洁生产、节约能源、提高资源利用率、保护和改善环境的示范作用。

  2、评选范围

  混凝土行业中预拌混凝土单独搅拌站站点参加评选。

  3、申报条件

  3.1.在国内建有的预拌混凝土生产搅拌站国有、合资、民营等各种所有制的企业。

  3.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经营诚实守信,连续二年无违法违纪事件,无安全环保事故;

  3.3.各类统计报表齐全,数据真实、有效。

  4、组织机构

  4.1.评选领导小组

  4.1.1组成:

  组  长:徐永模

  副组长:韩先福、谭洪光、吴文贵、曾庆东

  组员:陈爱芝、刘建江、张涛、陈访国、皮永诚、李章建、张增寿、杨根宏、

  高芳胜、唐晓丹、刘光先

  4.1.2职责:

  负责对入选的企业进行最终评审结果的认定和批准。

  4.2.设立评审办公室。

  4.2.1组成:

  办公室主任:师海霞

  成员:申少伟、陈辉、周丹

  4.2.2职责:

  具体负责评选办法的制订和评审活动的组织。

  4.3.成立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的专家由评审办公室推荐,涵盖各地区行业协会等当地混凝土专家。

  5、申报程序

  企业可以向评审办公室直接申报,也可以由地方行业协会和大型企业推荐申报。

  6、评选程序

  6.1.资料要求

  申请搅拌站需要准备以下资料:(1-5需要电子版企业盖章扫描件)

  1)申请表(见附件二)

  2)企业简介(设备型号、人员组成和数量、年产量等)

  3)关于环境、安全方面的评价证书或结果

  4)近2年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的企业说明

  5)关于废水、粉尘、噪声的处理措施说明

  6)企业场区视频(实拍视频,要求场区全景和体现企业清洁生产的细节措施,如废水回收、废渣处理、生产线上料和搅拌系统,以及实验室面貌,)

  7)企业其他证明资料,如绿色建材标识星级证书等(电子版企业盖章扫描件)。

  6.2.现场审核

  现场审核由企业或地方协会委托具有高级职称的行业专家进行,依据《全国预拌混凝土绿色清洁生产示范企业评价表》对各环节进行评估打分,并填写成《现场评审报告》(见附件三)作为企业申请评选资料一同报送评审办公室。

  6.3.综合评审

  1)由评审办公室将企业申报资料汇总,组织召开评审委员会专家评审会,确定获得“2016年度全国预拌混凝土绿色清洁生产示范企业”称号的企业。

  评审领导小组成员遵守直接关系回避制度。

  2)评审办公室将获得称号的企业名单报领导小组审批,经领导小组批准后进行网上公示。

  7、公示

  将确定的名单在CCPA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无异议后予以表彰,对有异议的单位,由评审办公室调查核实,提出意见,报领导小组批准。

  8、评选流程示意图及时间安排

  9、表彰

  对评选出的“2016全国预拌混凝土绿色清洁生产示范企业”颁发奖杯及荣誉证书;该企业享受协会通过媒体的广泛宣传。

  10、评选纪律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收取评选费用。

  11、附则

  11.1.本办法由评选领导小组批准,评选办公室负责解释。

  11.2.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12、评审办公室联系方式

  单位:中国混凝土与水泥制品协会预拌混凝土分会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11号南配楼3层1343室(100044)

  联系人:师海霞13911486875;申少伟13124797743;周丹13521360315

  电话/传真:010-57811304;010-57811304

  邮箱:ybhntfh@126.com


编辑:徐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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