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将于13日起集中办理散装水泥专项基金退款

2005-06-09 00:00
    东莞市建设局和东莞市财政局联合发布通知称,从6月13日至9月30日,将集中处理逾期未退款的建设项目的散装水泥专项基金的退款事宜。

  通知称,东莞市一批建设工程项目已按规定交纳了散装水泥专项基金,并在施工过程中采用了散装水泥或预拌混凝土,根据省、市关于《散装水泥专项基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可以办理基金退款手续。由于交纳基金的有关单位对规定中“在工程竣工备案之日起60日内凭有关证明材料办理退款手续”的时间认为不够明确,或其他种种原因而逾期办理散装水泥专项基金退款手续。经研究决定,从6月13日至9月30日,集中处理逾期而未退款的建设项目的散装水泥专项基金的退款事宜。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未申请办理的建设项目,将不再接受办理退款申请。(中国水泥网  转载请注明出处)

编辑:gaoh

监督:0571-85871667

投稿:news@ccement.com

本文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行情通立场。联系电话:0571-85871513,邮箱:news@ccement.com。

阅读榜

2025-06-20 03:0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