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将于13日起集中办理散装水泥专项基金退款
通知称,东莞市一批建设工程项目已按规定交纳了散装水泥专项基金,并在施工过程中采用了散装水泥或预拌混凝土,根据省、市关于《散装水泥专项基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可以办理基金退款手续。由于交纳基金的有关单位对规定中“在工程竣工备案之日起60日内凭有关证明材料办理退款手续”的时间认为不够明确,或其他种种原因而逾期办理散装水泥专项基金退款手续。经研究决定,从6月13日至9月30日,集中处理逾期而未退款的建设项目的散装水泥专项基金的退款事宜。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未申请办理的建设项目,将不再接受办理退款申请。(中国水泥网 转载请注明出处)
编辑:gao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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