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龙管业:关于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的公告

巨龙管业 · 2015-12-13 10:56

浙江巨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巨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9年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并于2012年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按照相关规定,通过复审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为三年,期满后需要重新提出申请认定。

  近日,科学技术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下发(国科火字〔2015〕256号)——《关于浙江省2015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的复函》文件:经审核,同意杭州凡腾科技有限公司等1476家企业作为高新技术企业备案,按照企业名单、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和发证日期颁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后,所得税可享受10%的优惠,即按15%所得税率执行。

  2015年前三季度公司均按15%的税率计算企业所得税费用,以上税收优惠政策对公司此前发布的2015年度经营业绩的财务数据不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浙江巨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2 月 11 日


编辑:武文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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