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瑞集团日产5000吨项目暂未获国家环保总局批准
一、补充对矿山治理方案和生态补偿措施。
二、补充污染物排放总量区域削减方案,落实总量控制指标,并经省环保局批准。
三、论证石灰石运输和合理方案。
四、其他问题参考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关于天瑞集团汝州水泥有限公司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5000吨/天)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技术评估报告》(国环评估书〔2005〕224号)的要求进一步落实。
在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未经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之前,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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