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水泥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交所网站 · 2015-10-26 10:04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15 年 8 月 26 日下午 15:00 在福建省福州市本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监事应到 7 人,实到 5人,王跃、彭家清因公请假委托林德金出席,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德金先生主持,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了《公司总经理 2015年半年度工作报告》

  二、审核通过了《公司 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监事会认真审核了董事会编制的《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认为:

  1、本次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本次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未发现参与本次报告编制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三、审议了《关于公司总部搬迁暨租赁办公场所(关联交易)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审议本议案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四、一致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郑建新的辞呈》

  本公司监事会于 2015年 8月 25日收到公司监事郑建新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书。因工作变动原因,本人提出辞去公司监事职务,本公司监事会同意其辞去监事职务。

  公司对郑建新先生担任公司监事期间为公司及监事会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五、一致通过了《关于增补监事的议案》

  经股东推荐,并经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同意增补叶凌燕女士(个人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并提请股东大会选举。

  附件:叶凌燕女士简历

  叶凌燕,女,汉族,1977 年生,大学本科学历,会计师职称。

  现任福建省建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经理。历任福建水泥建福水泥厂行政会计,福建水泥财务中心材料及资产会计、财务中心稽核会计、财务中心主任助理、副经理,福建水泥财务部副经理(其中,2012.08—2014.03 挂职福建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政治部处长助理)。

  特此公告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 8月 26日

编辑:来飞翔

监督:0571-85871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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