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新水泥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15年 8月 2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9名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于 2015年 8月 11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会议通知。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徐永模先生主持。
本次董事会经审议并投票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公司 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二、公司 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详情请参见公司同日刊登的临 2015-041号公告。
特此公告。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 8月 22日
编辑:来飞翔
监督:0571-85871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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