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乐清市散装办开展“禁现”执法检查

乐清市散装水泥办公室 · 2015-09-22 13:30

  为贯彻落实《乐清市文明委转发温州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体系(2015年版)的通知》(乐文明委[2015]9号)和《乐清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砂浆的通告》(乐政发[2013]35号)文件精神,加大“禁现”监管力度,乐清市散装办于8月18-19日和9月9-10日对市中心区、柳市镇、虹桥镇、北白象镇等“禁现”区域内16个工地开展执法大检查。

  检查组对建设工地是否有现场搅拌行为进行重点检查,发现1个水利工程擅自现场搅拌混凝土,责令施工方落实整改,并向水利管理部门通报。对1个房开项目工地自设搅拌机,准备进行现场搅拌混凝土,责令在规定期限内拆除。帮助1个工地施工方解决使用预拌混凝土存在的问题。

  从这次执法大检查来看,“禁现”区域内总体情况较好,到每个工地都发放宣传资料,同时听取他们一些合理化建议,施工单位都比较配合,愿意接受使用预拌混凝土,扩大了“禁现”工作宣传影响面。


编辑: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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