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东水泥: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5年7月24日以电子邮件及公司内部办公平台送达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 2015 年 7 月 28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八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八名,监事会成员和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对议案进行了审阅,会议由董事长张增光先生召集。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对所列议案进行了审议,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对冀东水泥铜川有限公司增加资本金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本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对冀东水泥铜川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表决结果:八票同意 零票反对 零票弃权
特此公告。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7 月 29 日
编辑:来飞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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