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南海区全面禁止城区现场搅拌混凝土

2005-04-20 00:00
    昨日从珠江南海区建设局建设工作会议上得知,佛山市日前要求全面禁止城区现场搅拌混凝土,建筑工程使用的混凝土全部用商品混凝土取而代之。佛山早已列入全国124个限期禁止城区现场搅拌混凝土城市名单,去年已经开始在部分建筑工程推广使用商品混凝土,其中南海区建筑工程商品混凝土使用率去年达到58%。

  据了解,佛山全面禁止城区现场搅拌混凝土后,建设项目必须全部使用商品混凝土,即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使用散装水泥是推广使用商品混凝土目的之一。按照要求,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必须全部使用散装水泥,不使用或不完全使用散装水泥的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将处以每立方米混凝土100元或每吨袋装水泥300元,总额不超过30000元的罚款。

  如因为交通、施工现场等特殊客观条件限制,可由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提出申请,报工程归属地的散装水泥办公室核准。(中国水泥网  转载请注明出处)

编辑:xuch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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