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评]9月东北:旺季不旺 主导企业缩量挺价

中国水泥研究院 · 2014-10-12 09:43

  一、区域市场概览

  9月份,东北地区并未显示出以往水泥供需旺季的特征,出现旺季不旺的现象。辽宁、黑龙江受资金紧张的困扰下游需求持续疲软,只有吉林长春部分地区需求环比略有好转。9月份以来,黑龙江、辽宁两省水泥需求与上月相比没有明显变化,由于新增重点工程较少,同时房地产投资景气度持续下降,社会融资及新增银行贷款较去年有明显下滑,区域当前需求及后续需求均显不足。吉林、黑龙江两地主导水泥企业为维护价格高位缩减出货量,企业日发货量仅有正常的60%左右。

  与前期相比,东北地区9月份水泥价格走势略显平稳。从中国水泥网水泥价格指数走势来看,东北地区9月份价格指数继续小幅下行至113.81,较去年同期下降11.6个点,环比下降0.38个点。

  图1:东北地区水泥价格指数走势

  数据来源:中国水泥研究院

  据中国水泥网行情数据中心监测,9月底辽宁P.O42.5散装市场到位价在281元/吨左右,较上月底略有小幅下滑;吉林、黑龙江价格维持稳定,月底分别维持在415、392元/吨。

  表1:9月东北地区P.O42.5散装水泥价格变化(元/吨)

  数据来源:中国水泥网行情数据中心

  图2:东北地区P.O 42.5散装水泥平均价格走势(元/吨)


  数据来源:中国水泥网行情数据中心

  二、重点市场分析

  2.1 辽宁:新增项目少,后续需求乏力

  按照往常惯例,9月份是东北地区的水泥产销旺季,但是今年以来,东北三省持续表现为工程开工不足,水泥需求持续疲软,另一方面辽宁省水泥市场集中度偏低,竞争激烈,水泥价格从今年春节假期结束之后一路下滑,截止到9月底,辽宁省P.O42.5散装水泥均价维持在281元/吨左右,较春节开市之时价格下降33元/吨,较去年同期下降45元/吨。据中国水泥网行情数据中心监测,9月份辽宁省大部分地区水泥价格保持平稳,只有大连地区天瑞水泥出现10元/吨的下调。

  图3:辽宁P.O 42.5散装水泥平均价格走势(元/吨)

  数据来源:中国水泥网行情数据中心

  1-8月辽宁省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只有6%,规模以上工业增速只有2.8%,政府相关负责人表示辽宁省重工业比重较大,而目前全省正在加快新型产业发展,这是需要时间的。东北财经大学经济学院博导杜两省表示,辽宁最大的问题在于在结构调整过程中企业很难找到新产品核心市场。过去经济增长主要依靠房地产、大项目,现在房地产投资依然不景气,沈阳取消了限购但由于库存太多销售不理想,也影响了房地产投资热情。1-8月辽宁房地产投资同比下滑3.5个百分点,房地产投资的下滑成为拖累全省整体投资下滑的主要因素。目前辽宁预备吸引上百家央企、上万亿投资在辽宁落地,不过辽宁需要的是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央企能否促进这些产业投资仍待观察。

  固定资产投资增速下滑、房地产投资同比下降直接造成了辽宁省水泥需求疲软,经济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增长方向、加大新兴产业投资力度更使的全省整体投资中单位投资规模中水泥需求量下降,无论是短期还是长期来看,辽宁省水泥需求与全国整体情况类似,将进入缓慢增长期。而从供给端来看,辽宁省的市场集中度目前仍然偏低,无序竞争仍然存在,提高市场集中度是维持价格稳定的一个重要途径。短期来看,辽宁省水泥市场将较快步入冬季,水泥价格将维持当前水平平稳运行,预计大幅下降和上涨的几率微乎其微。

  2.2 吉林、黑龙江:企业缩减出货量,维持价格高位

  吉林、黑龙江9月份价格保持平稳运行,吉林省长春地区水泥需求环比略有好转,黑龙江无明显变化。主导企业为维护当前的价格高位日发货量一直不足正常情况的60%,主导企业等待大型项目启动,而中小企业报价则出现较大落差,在哈尔滨、长春等地高标号散装水泥大企业与中小企业的报价一般相差30-50元/吨。据中国水泥网行情数据中心监测,9月底吉林、黑龙江P.O42.5散装市场均价仍维持在8月份的水平,除长春个别中小企业月底价格下调10元/吨以外,其他地区企业价格未作明显调整。

  图4:吉林、黑龙江P.O 42.5散装水泥平均价格走势(元/吨)

  数据来源:中国水泥网行情数据中心

  东北三省中除了吉林固定资产投资仍维持在两位数的增长,辽宁、黑龙江只有个位数增长,黑龙江更是出现全国倒数第一的固定资产投资增速,1-8月只有1.2%的增长;吉林、黑龙江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速持续保持负增长。1-8月份吉林水泥产量同比增长1.44%,黑龙江水泥产量同比下降2.27%,增速减缓及增速下滑体现了市场需求的疲软。10月过后吉林、黑龙江就将进入水泥需求传统淡季,从当前的市场需求来看,预计两地水泥市场有可能提前进入淡季停产期,水泥价格高位也将有价无市,水泥企业销量将继续萎缩,而价格发生大幅变化的几率也比较小。

  三、区域动态

  三家水泥企业价格垄断被罚1.14亿元

  事件:9月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宣布,责成吉林省物价局对吉林亚泰集团水泥销售有限公司、北方水泥有限公司、冀东水泥吉林有限责任公司三家水泥企业实施价格垄断的行为,罚款共计1.1439亿元。这是我国反垄断执法部门首次对水泥行业进行处罚。据国家发改委介绍,2013年3月以来,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对一些地方水泥行业存在的价格垄断行为,组织开展了反垄断调查。经调查,2011年4月14日,北方公司与亚泰公司、冀东公司的相关人员在亚泰公司召开会议,商定区域水泥(熟料)价格及执行政策。国家发改委查明,亚泰公司、北方公司和冀东公司通过频繁召开会议的方式,商定水泥的销售价格,并在经营中执行了会议决议约定的价格,达成并实施了价格垄断协议,违反了我国《反垄断法》的规定,排除、限制了市场竞争,控制了水泥销售价格,损害了下游产业和消费者的利益。国家发改委表示,考虑到我国水泥产能过剩的情况,上述三家公司达成并实施价格垄断协议持续的时间不长,对市场竞争的损害限于一定的区域范围。据此,对不积极配合调查的亚泰公司、冀东公司处以2012年度销售额2%的罚款,分别计6004万元和1338万元;对能够配合调查并积极整改的北方公司处以2012年度销售额1%的罚款,计4097万元。

  点评:水泥企业商定区域水泥(熟料)价格及执行政策在业内已经习以为常,只是大部分不会落在纸面,区域价格协同或是违反价格法或是违反反垄断法,都是与市场经济相悖的行为,然而仍然有部分企业认为区域价格协同是一种必要的、有效的维护企业、行业利益的手段。此次水泥企业的亿元垄断罚单是否能起到敲山震虎的作用笔者认为仍未可知,一方面水泥行业内的区域企业协商由来已久,既包括价格协商也包括开、停工协商,且在部分地区得到大多数企业的赞同;另一方面,企业在趋利的竞争与竞合中很容易规避法律风险。而对于上述三家被罚企业来讲,在东北地区的水泥市场或许能够得到一定时间的规范,但根本上而言对水泥市场不会起到太大影响,企业的生产经营未收太大影响,相信在企业内部合规管理等方面会起到一定的震慑作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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